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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大类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报告期内,本基金基本保持了相对较高的股票仓位。截至报告期末,股票仓位略微下降至72.80%。 之所以保持相对较高的股票仓位,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A股市场的估值水平较低,流动性环境对股市亦相对有利,且2013年1季度宏观经济和企业盈利仍具备2012年4季度就有的缓慢回升的内生动力;第二,本基金着重于“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专注于寻找具备穿越周期能力的优质成长性个股,除非发生重大的向下的方向性拐点,否则不对大类资产配置做过大的调整。 ②债券资产配置——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债券资产持仓比例为19.90%。 B、二级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 1季度末本基金仍重点持有了成长类股,并辅有少量低估值的价值类股。具体来说,重点持仓股票可做如下的归类: 成长类股——这类股票主要包括医药生物(创新型药物、医疗器械、诊疗型中药、消费应用型中药)、TMT(互联网电视、智能语音、消费电子、智慧城市)、环保(以大气污染的治理链条为主)、大众消费品(乳制品、肉制品、日常保健品)、新型材料等。价值类股——这类股票主要包括一线地产(低PB、低PE、低P/NAV)、一线白酒(低PE、高分红收益率)。 ②债券资产配置——报告期末,本基金债券资产以可转换债券、到期期限在2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为主。 C、报告期股票操作回顾: 基于对1季度“经济复苏仅是缓慢而非强劲、通胀水平较为温和、流动性环境偏正面”的判断,本基金保持了相对较高的持股权重且相对看淡了金融、地产、汽车等低估值板块以及煤炭、有色等强周期板块的行情,同时将重心放在了对契合经济结构转型、促进内需等要求的成长类个股的挖掘上。这一策略的运用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效果,这也是1季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较大幅度地战胜业绩基准的主要原因。 1季度,本基金重点投资并获得了较高的区间收益的板块主要有医药生物、TMT、新型化工等。而给本基金带来较大负面收益的板块则继续是白酒板块,由于1季度特别是春节后白酒行业的基本面已经发生了比较明确的变化,而这一轮的行业下行周期到底有多长则需要进一步观察,所以我们在承受了一些损失的情况下仍选择了大幅降低其权重——当然,后续我们对白酒板块仍将保持较高的关注度,一方面我们必须对“热门行业由盛到衰的时间跨度和力度”保持警惕,另一方面又必须力争适时把握住潜在的“低估值状态下由于行业基本面反转所带来的重大投资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53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0.7537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1%,基金表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10.60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2季度的宏观环境在较大概率上可能按照如下情境进行演绎:经济复苏仍将持续但力度不大,通胀水平较为温和,流动性环境在1季度较为宽松的基础上呈现出边际收紧的趋势。 此外,从2季度开始,商业银行或将有一段时间集中对表外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全社会意义上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对流动性环境和企业盈利边际改善的幅度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地方政府陆续落实“国五条”后,新房销售、房地产在建、房地产新开工等重要数据在2季度如何演绎则需进一步观察并有理由保持警惕。 除非上述预期被有效地扭转,否则2季度的A股市场在较大概率上仍将演绎结构性行情和“跌深反弹”行情。事实上,1季度末,A股市场在风格特征上的主要矛盾就是:成长股基本面良好但估值较高、又有IPO重启的预期冲击,低估值板块估值确实便宜但又或多或少有些硬伤。本基金认为,尽管都符合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但成长性板块内部不同个股之间的分化在2季度将不可避免地发生,而经过调整后的真正具有高成长属性的优质成长类个股则将会在2季度再次迎来长线布局的机会;一旦压制低估值板块(银行、地产等)的一些不利因素得到缓解,则这些板块也会有相对强势的机会。 所以,本基金认为,进一步以更高要求精选个股并于2季度初始阶段适当留一些现金,以等待潜在的成长股布局机会或价值股反弹机会,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稳健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长春高新于2013年4月12日公告,其于2013年4月8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3】4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长春高新在公告中陈述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提及的内容及公司针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贵州茅台于2013年2月23日公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2日收到贵州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价处[2013]1号)。贵州茅台在公告中陈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内容。 本基金投资长春高新(000661)和贵州茅台(600519)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长春高新和贵州茅台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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