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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江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秀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秀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33.3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取票据结算货款所致;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85.2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和材料款所致;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68.61%,主要系员工预支出差借款和支付关税及进口增值税所致。 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较年初下降45.46%,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开票结算所致;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513.07%,主要系报告期内产生的应交税费所致。 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24%,主要系产品运输费用及出口费用增长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76.86%,主要系存款息收入所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92%,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补贴收入所致。 二、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继忠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10月21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2年1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3、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4、2012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12年12月31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根据《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88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325,758,450股的5.770%,其中预留40万份,首次向236名激励对象授予184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33元/股。详见2013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由、方法和结果 (一)调整事由 1、根据《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2013年2月22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3年4月12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5,758,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详见2013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派息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且P>1。 (三)调整结果 此次调整后,《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188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三、审批程序 1、根据《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2、2012年12月2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黄山永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黄山永新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9.03元/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1880万份。 详细内容见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并废止<重大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组织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组织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7、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并废止<重大决策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3月23日、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小姐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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