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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7版)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林聪颖、陈金盾、陈加芽、陈加贫、林沧捷、张景淳、薛祖云、童锦治、王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祖云、童锦治、王茁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董事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为了保障2013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 1、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的相关规定,董事林聪颖先生、林沧捷先生、陈金盾先生、陈加芽先生、陈加贫先生、张景淳先生自行决定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总额不超过16.5亿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项下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长、总经理应就授信申请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聪颖,男,1960年出生,香港居民,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副总经理、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0年3月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林聪颖先生现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政协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慈善总会理事会理事、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泉州市纺织服装商会副会长、晋江市纺织服装协会会长等。曾荣获“2005中国企业商标50人”、“2005福建经济年度管理奖”、“第十一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泉州市30位杰出经济人物”等荣誉。 陈金盾,男,1958年出生,经济师。曾任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现同时担任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 陈加芽,男,1970年出生,经济师。曾任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董事、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 陈加贫,男,1964年出生,经济师。曾任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泉州市睿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曾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 林沧捷,男,1969年出生,香港居民。曾任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欧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 张景淳,男,1973年出生,会计师,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晋江市支行信贷员、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总监、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欧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薛祖云,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工程师、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财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授,兼任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如意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深圳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童锦治,女,1963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信实人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厦门翔鹭涤纶纺纤(厦门)有限公司税务顾问、厦门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税务顾问、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茁,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主任编辑。曾任《中国服饰报》社副总编辑、《中国服装》杂志社总编辑和常务副社长、中国服装协会副秘书长兼外联部主任等。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兼任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胜软件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东东莞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4月8日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李志坚、张晓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九牧王 证券简称:601566 公告编号:临2013-01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13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约247,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1、预计201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关联交易
(2)销售商品关联交易
2、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1)供应商基本情况
洪玉衡为本公司董事林聪颖的女婿,洪于生是林聪颖女婿洪玉衡之父,因此,该商品采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加盟商基本情况
陈志生为本公司董事陈加芽妻子之兄,吴友烈为本公司董事张景淳姐姐之夫,因此,该等商品销售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定价政策 (1)公司的采购定价流程 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对候选的原料供应商(包括关联和非关联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结合原料供应商的交货期、供货质量、市场上同类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原料供应商,最终的采购价格也是市场化询价的结果。无论是关联供应商还是非关联供应商,其价格的定价依据是一致的,均是依据市场询价的结果。 (2)公司销售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销合同》的约定,公司对一级加盟商销售价格为市场标准价的一定折扣,二级加盟商的销售价格的折扣率稍高于一级加盟商。公司销售给一级加盟商和二级加盟商的价格是有区别的,但是对所属相同类别的加盟商销售政策是一致的。公司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公司销售价格的定价政策一致,无任何差异,即公司根据商品的成本加成法并结合竞争对手相似产品的价格制定对外销售的标准价格,然后根据对外销售的标准价格一定折扣确定与公司加盟商的批发价格。 (3)公司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机制 公司通过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3)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4、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5、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6、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薛祖云、童锦治、王茁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3-017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9日上午9:00在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 3、召开地点: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一投票表决以下议案: ①《关于提名林聪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②《关于提名陈金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③《关于提名陈加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④《关于提名陈加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⑤《关于提名林沧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⑥《关于提名张景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⑦《关于提名薛祖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⑧《关于提名童锦治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⑨《关于提名王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一投票表决以下议案: ①《关于提名李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②《关于提名张晓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 22、审议《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关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会议资料。 四、累积投票制有关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本次非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6人,候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3人,候选人数3人;监事的应选人数为2人,候选人数为2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的乘积,而非与候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 号 邮政编码: 361009 联系人:吴徽荣 李健 联系电话: 0592-2955789 传真: 0592-2955997 2、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按照下列授权行使表决权。
备注: 议案6和议案7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请参照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有关提示中的说明进行投票。 除上述议案外的其他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后的方格内选择一项打“√”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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