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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3-029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金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勇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立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董事会通过对《北京高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方案》。 “北京高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航”,系深圳惠程与何峰、王凯、詹茂盛共同出资组建,于2011年04月12日成立。何峰是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的关联方。北京高航注册资本1000万,其中:深圳惠程出资630万,持有该公司63%的股权;何峰、王凯、詹茂盛分别出资300万、17.5万、52.5万,分别持有该公司30%、1.75%、5.25%的持股比例。2012年3月30日,经深圳惠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深圳惠程将所持 63 %该公司股权以原价 630 万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何峰将所持30 % 的原价转让,其中29 %股权以 290 万元转给长春高琦,1%股权以10万元转给丁孟贤。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签订,相关款项支付完毕,但由于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尚未成立。公司已督促长春高琦尽快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董事长:任金生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3-026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3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到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27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7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21,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0.11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52,300,376.00元。截止2010年12月23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2,300,37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315,000.00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985,376.00 元。本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23日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0]1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382,199,353.47元, 其中: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306,843,625.56元,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的金额为293,514,886.54元,其中:①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60,938,300.00元;②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32,576,586.54元;(2)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3,328,739.02元。2、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00.00元。3、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4,644,272.09元。 截止2013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751,022.53元,其中包含未支付发行费用965,000.00元。 (三)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高琦《高性能耐热聚酰亚胺纤维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140.83万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28,219.27万元,占比85.15%; (2)本公司《新型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金属复合管母线及结构件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610.39万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892.69万元,占比11.73%; (3)本公司《真空绝缘电气控制设备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479.05万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1,572.40万元,占比35.11%;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1]176号《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6,093.83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11月9日经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公司将4,000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将4,000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高琦的流动资金,期限均为6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范围内,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发生主体为商业银行并出具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经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协议存款,该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帐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商业银行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资产实际运作情况向公司支付到期款项。 (二)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三)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适时递减。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按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帐户事项、披露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在每季报、半年报、年报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会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2)公司拟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程序完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行为。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深圳惠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28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 年 4 月 18 日10:00-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13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张国刚及证券事务代表刘婷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姜宏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 2013-03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年 4月 15 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离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104,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4月 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 截止2013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景北路(龙岗坪山)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咨询联系人: 张国刚、刘婷 咨询电话:0755-89921086 传真电话: 0755-8992108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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