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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TitlePh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马占春董事因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彭政纲
盛杰伟董事因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陈鸿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彭政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傅美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曾玉梅

公司负责人彭政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美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玉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767,953,601.051,847,965,605.42-4.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404,019,459.901,336,310,493.43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52.145.1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9,792,054.16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9,490,888.7339,490,888.7322.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62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5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6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92.89增加0.2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2.28增加0.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8,078.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17,760.73专项项目政府资助款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167,99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00

所得税影响额-889,961.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964.37 
合计8,318,867.2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6,33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33,344,148人民币普通股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7,080,000人民币普通股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398,129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8,775人民币普通股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19,011,699人民币普通股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蒋建圣12,607,516人民币普通股
王则江11,93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鸿11,339,700人民币普通股
周林根10,533,07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责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8,720,000.0014,643,571.96-40.45%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所致。
应收帐款141,460,309.7394,215,061.6750.15%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增长相应结算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帐款3,688,369.452,226,371.8065.67%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885,414.57148,652,842.56-98.06%主要系公司本期赎回上年末银行理财计划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9,800,696.77119,400,928.9050.59%主要系公司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30,703,129.8411,307,963.55171.52%主要系公司恒生软件园二期项目开发所致。
应付账款28,534,036.7716,836,152.3269.48%主要系公司本期购货产生的应付账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28,442,960.1380,435,166.65-64.64%主要系上期末奖金、津贴余额已在本期支付。
应付利息30,601.3957,979.17-47.22%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相应减少。
其他应付款45,600,396.3693,953,804.59-51.47%主要系公司上期末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费用,本期已支付所致。
长期借款2,500,000.0012,500,000.00-80.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本期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2,361,095.94 -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45,238,543.3317,020,465.59165.79%主要系公司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期权费用所致。

利润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6,406,253.074,273,692.4449.90%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62,118.10-2,244,767.3597.23%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9,510,165.54 -446,451.67-2030.17%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坏帐损失减少。
投资收益-766,559.642,443,757.86-131.3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3,266,167.771,366,597.46139.00%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润及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65,560.1052,923,766.93-61.90%主要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528,977.953,650,816.14462.3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恒生软件园二期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102,264.07 -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有此类业务而去年同期没有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50,500,000.00-80.20%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50,754.79761,794.42-53.9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8月,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中,作为对价的一部分,集团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以其持有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400万股股份用作对恒生电子员工实施激励计划使用。

由于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的总股本由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时的10200万股变更为14280万股。因此集团公司用于激励的股票数额相应由400万股变更为560万股。

2007年1月,依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其中的4,238,915股转让给公司部分员工,上述事项于2007年3月办理完毕。剩余尚未实施的1,361,085股股份,经过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后,未实施部分股份余额为5,945,220股。

为履行公司股改承诺,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公司股改承诺的议案》及《恒生电子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将上述5,945,220股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201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13年4月11日,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无偿赠予股票的协议》,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至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专户开户接受此部分股票,做好划转工作。2013年4月18日,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与注销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股份合计594.522万股将依法予以回购与注销。上述594.522万股股份在回购与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623,750,400元人民币变更为617,805,180元人民币。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04,346,392.42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先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利润结转,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按以下顺序实施分配方案:

1. 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434,639.24元。

2. 以2012年总股本623,75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派现总计62,375,040.00元。

3. 剩余可分配利润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上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组织实施。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政纲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2-01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出席 9名,董事马占春委托董事彭政纲代为表决,董事盛杰伟委托董事陈鸿代为表决。监事2名列席。公司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认真讨论和审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1季度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1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公司公告2013-024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与注销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公司公告2013-026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公告2013-022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公司公告2013-023号。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2-02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15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2名,实际出席2名;监事陈春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1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期权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原期权计划激励对象中吕利等六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和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原来的298人调整为293人,其中首期激励对象人数由263人调整为257人,首期授予股份由1730万股调整为1718万股;预留激励对象人数为31人,预留股份为170万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递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条款和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注销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94.522万股。

本次回购与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与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28829720

联系传真:0571-28829703

联 系 人:屠海雁 谢金蓉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3-02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原章程第一章 第六条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375.04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780.518万元。
原章程第三章 第十九条现修改为:
公司当前的股本为:总股本62375.04万股,普通股62375.04万股。公司当前的股本为:总股本61780.518万股,普通股61780.518万股。
原章程 第二章 第十三条现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可另开设业务发展所需的投资与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可另开设业务发展所需的投资与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3-02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5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571-28829378

传 真:0571-28829703

邮 编:31005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票指示: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二零一三年 月 日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证券代码:600570 公告编号: 2013-02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人数

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18日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调整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鉴于原激励对象吕利、郑承宝、金黎刚、陆彬、侯有荣、周旭等六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节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当激励对象单方面或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其尚未行权的期权即全部被注销。故注销吕利、郑承宝、金黎刚、陆彬、侯有荣、周旭等六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万股。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来的298人调整为292人,其中首期激励对象人数由263人调整为257人,首期授予股份由1730万股调整为1718万股;预留激励对象人数为31人,预留股份为170万股。

其中,激励对象方汉林的职务由公司总经理调整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期权数量如下:

姓名职务人数获授股权数量(万股)占本计划总量比例全部行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方汉林副总经理1703.68%0.12%
官晓岚副总经理1462.42%0.07%
童晨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301.58%0.05%
傅美英财务总监1301.58%0.05%
其他中级管理与技术人员257154281.16%2.471%
预留人员骨干员工311708.950.27%
注销人员离职人员6120.63%0.019%
合计 2981900100%3.05%

二、监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吕利等6人的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吕利等六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和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予以注销。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并予以注销调整,。

四、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均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调整程序、调整方法、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4、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2-02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1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

汇总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1季度,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投资理财的机构“公司理财小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长依照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批进行理财投资,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如下表。

公司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单位:元(人民币)

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实际获得收益
招行稳益5047850,000,000.002012-12-182013-1-2950,000,000.00270,411.00
招行点贷成金6218056,000,000.002012-12-262013-2-656,000,000.00315,748.16
招行点贷成金7天产品20,000,000.002012-12-312013-1-720,000,000.0013,424.66
招行点贷成金621765,000,000.002012-12-202013-1-295,000,000.0025,753.40
招行稳益5048010,000,000.002012-12-242013-2-1710,000,000.0075,342.40
稳益504656,000,000.002012-12-42013-1-216,000,000.0035,506.80
招行“点金公司理财”之贷里淘金62185号理财计划24,000,000.002013-1-102013-2-1824,000,000.00115,397.28
招行“点金公司理财”之贷里淘金6218750,000,000.002013-1-162013-3-750,000,000.00308,219.00
招行稳益5049040,000,000.002013-1-212013-3-2240,000,000.00295,890.40
招行点贷成金621956,000,000.002013-1-252013-2-286,000,000.0024,032.88
招行点贷成金622188,000,000.002013-3-72013-5-9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招行点贷成金62203号理财产品20,000,000.002013-2-202013-4-3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招行稳益505025,000,000.002013-2-72013-3-215,000,000.0025,890.40
招行稳益5052250,000,000.002013-3-42013-4-16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招行稳益5052590,000,000.002013-3-112013-4-25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招行集财易之点贷成金6500140,000,000.002013-3-182013-4-28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招行贷里淘金62233号理财计划60,000,000.002013-3-222013-4-23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农行“大有”2013年第1012期10,000,000.002013-1-52013-2-1810,000,000.0049,479.45
农行“安心得利”定向-ADG201301030,000,000.002013-1-162013-3-2930,000,000.00260,383.56
农行“金钥匙 共盈“2013年第1078期20,000,000.002013-2-82013-3-1220,000,000.0078,904.11
农行“大有”2013年第1128期10,000,000.002013-3-82013-4-19还未到期还未到期
合计610,000,000.00//332,000,000.001,894,383.50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首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第一期(1730万股的40%部分为第一期)行权条件为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下同)相比2011年度净利润(219,912,755.68元人民币)的增长率不低于20%。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3,444,551.98元人民币,因此,公司未能实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行权条件。

一、回购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的事项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行权所需标的股票按如下顺序提供:1、恒生电子将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履行股改承诺而将按本计划无偿赠与公司的594.522 万股公司股票授予激励对象。2、不足部分以公司新增发行股票补足,新增发行股票上限为1305.478 万股。标的股票中由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赠与的部分,必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12 个月内登记过户至公司账户,并在登记过户至公司账户之日起一年内授予激励对象,未能授予部分由公司予以注销。

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与注销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的议案》。此前,公司就办理上述594.522万股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发布过提示性公告(详见2013年4月11提示性公告)。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回购股份合计594.522万股随后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594.522万股股份在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623,750,400元人民币变更为617,805,180元人民币,并按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二、监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与注销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594.522万股股份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与注销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594.522万股股份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与注销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的回购与注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2号》《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

2、 监事会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

4、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与注销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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