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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3-00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面对医药行业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克服营销改革所带来的阵痛,通过加强成本管控,持续推进生产精细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措施,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2012年公司推行的营销改革虽然在探索中遇到了不少的挫折困难,效果较预期也有差距,但营销版块的渠道清理、纯销考核、价格维护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未来公司营销改革将继续深化,并作为公司发展的源动力持续推进。 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2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34%,其中医药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3,840万元、降幅15.15%,医药商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175万元,增幅为13.87%;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1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71%。 2、未来发展战略: 保持传统产品的销售高速增长;加大对中药独家产品、特色品种为主的新品市场推广和生物制品的研发,打造多个战略产品梯队,通过营销资源整合形成战略产品集群优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的突破点;提升品质、提升品牌、加大研发投入以提升企业价值。 工业:以中药制剂为核心,横跨OTC与处方药两大领域,大力发展生物制剂,战略布局保健品市场。 商业:形成九芝堂连锁品牌优势,做强零售连锁体系,提升品牌价值,梳理特色优势;研发注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通过中药质量标准的提升形成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优势。 3、下一年度经营计划: 2013年公司将全力以赴营造营销新局面,力促营销的恢复性增长。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公司所有优势资源和优势力量,全员调配,齐心协力,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确保新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如期竣工,试生产、验证顺利通过,以完成新老基地的交替对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公司与子公司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九芝堂芃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和子公司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合计出资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魏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3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3-015 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在2012年初预计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500万元以内。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此项关联交易事项2012年度实际情况如下: ■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13年交易双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和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双方在本会计年度终结后统计结算。若调整后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双方不再另签协议;若调整后的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双方届时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确认。 上述交易的某一项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炎帝广场商业街13栋 注册资本:30481.92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人代表:江端预 主营业务:研究、生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卫生保健用品 2、关联关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谢超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杨利华担任本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为关联法人。 3、关联方履约能力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购销。 (2)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3)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4)合同生效:经交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张利国、余应敏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张利国、余应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上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六、此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3-00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4人,董事长魏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志涛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利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刘志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7日收到程继忠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及分子公司其它职务的辞呈,前述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本公司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程继忠先生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提名,聘任徐向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徐向平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书面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562,163.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873,594.8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7,187,359.4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73,036,375.48元,减去2012年依据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支付了普通股股利119,042,107.20元,2012年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18,680,503.63元。 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605,2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含税),按公司年末股本计算共计派送现金59,521,05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159,450.03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预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书面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3-017)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3-018)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13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关联董事谢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 本预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书面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3、5、6、11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附个人简历: 徐向平先生,1971年5月出生,本科,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九芝堂制药厂副厂长、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徐向平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3-01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了解和查验,公司未发生违反《通知》的情形,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资金的情况,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要求,我们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理财。本次证券投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对于此项说明,本人表示同意。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原公司总经理辞职,公司新聘任徐向平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本次聘任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进行的,新聘任的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表示同意。 4、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各个活动环节可能存在的内控部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行之有效。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并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于此项报告,本人表示同意。 7、《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此项议案,本人表示同意。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属正常续聘,对此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张利国、余应敏 2013年4月19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3-01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文请参见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13-01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利华回避表决。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12年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没有调整。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竞争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提名王润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4月17日收到杨利华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辞呈,前述辞职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股东代表监事之前,杨利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本公司监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杨利华先生已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大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润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监事候选人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余下任期一致。王润稣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1、2、4、5、9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19日 附个人简历: 王润稣先生,197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7年至今任涌金集团审计部经理。王润稣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3-01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6、会议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3年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选举王润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七楼董事会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2012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 联系人:杨沙立,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 传真:0731-84499759 邮编:410008 电子信箱:ysl@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注:1、第7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填入表决权数。 监事表决权总数=持股数*拟选举监事席位数=持股数*1 2、其他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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