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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3-09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8日14∶00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路3号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祖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56,165,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67%。董事会7名董事、监事会2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的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杨柳清律师、郭颖峻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采取现场记名方式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逐项表决结果: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3、《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6、《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7、《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6,165,5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柳清、郭颖峻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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