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20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小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玉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玉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21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议案除议案4、9以外的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议案4、9为特别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3 年3 月29 日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13 年4 月19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1号江苏滆湖度假村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2013 年4 月1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013 年4 月18 日15:00 至2013 年4 月19 日15:00 期间举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136,664,851股,占公司总股份181,350,000股的75.359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3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186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41人,代表股份314,8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36%。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小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2,2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2,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弃权7,6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30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00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7%; 反对35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350,000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2)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3)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4)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担保安排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5)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6)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7)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8)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9)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10)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11)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136,664,851股。表决结果: 同意136,655,051股,其中:现场表决票136,350,000股,网络表决票305,0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1,5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8,300股,其中:现场表决票0 股,网络表决票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半数,议案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潘永祥先生、朱和平先生、杨黎明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静、王子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201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20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1:30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1号江苏滆湖度假村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小明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6,664,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359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3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186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41人,代表股份314,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3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4、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7、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6%。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30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367%;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1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36,65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1%。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谢 静 负 责 人: 经办律师: 吴明德 王子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