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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3-015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19下午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雷坚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数82,812,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1,606,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5、审议《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逐项审议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的议案。 (1)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82,812,9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安树昆女士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革 李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刘革、李瑞律师出席了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已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1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等报刊媒体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贵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20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雷坚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2,812,941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35.75%,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了《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的议案》共六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伍志旭 律 师:刘 革 李 瑞 二O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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