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劵代码:002163 证劵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3-026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2013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强华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428,5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355万股的53.33%;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02,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1%;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股份合计428,941,70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55万股的53.38%。董事长朱强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子公司三鑫幕墙工程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该议案426,018,201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13,500票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0票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关联股东张桂先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中航通飞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议案》,该议案161,272,300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2%),174,801票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8%),15,200票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关联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为中航新材2000万元借款向航材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3,117,300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113%),8,500票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57%),186,501票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631%)。关联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及韩平元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三鑫幕墙工程公司拟参与厦门中航紫金广场项目幕墙工程投标的议案》,该议案161,433,601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2%),5,000票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3,700票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关联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杜建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董事签署的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