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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2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意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51.34%,主要系本期运营项目预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5.27%,主要系本期业务备用金及其他垫付款项增加所致。 (3)存货较年初增长了48.72%,主要系本期新增未完工项目及新备原材料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47.67%,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新增非控股子公司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59.97%,主要系本期新增金融机构短期贷款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117.74%,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公司和新签合同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3.70%,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计提年度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0.17%,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结转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款所致。 (9)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35.59%,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未付利息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240.30%,主要系本期新增加的非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29.60%,主要系本期新收购企业实现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15.70%,主要系本期实现收入相应增加成本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610.49%,主要系本期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88%,主要系本期公司规模扩大销售机构增加发生的费用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8.17%,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公司人员增加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4.45%,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形成的利息收入减少以及银行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84.24%,主要系本期新收购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5.81%,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取供应商合同违约金较多所致。 (9)利润总额较上期同期增长133.43%,主要系本期并表了新收购公司实现的部分利润总额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75.47%,主要系本期公司实现利润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 (1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1.10%,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入增加大于成本费用的增加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1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较上年同期增长5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4.91%,主要系本期末蒙图汇率较期初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6.27%,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实现公司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1.7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收购公司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7.07%,主要系报告期内生产采购加大支付货款增加形成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25%,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奖金及员工薪酬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7.37%,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年税费所致。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69.9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开银行保函等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新增4,003,383.33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退回上年页岩气投标保证金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2.38%,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基本完成,固定资产购建减少所致。 (9)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新增5,541,4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天然气项目新增投资所致。 (1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新增40,505,743.35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出所致。 (1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5.9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与投资项目相关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6.5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公司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新增3,076,857.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非控股股东的投资款增加所致。 (1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新增29,983,879.7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借款所致。 (1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5.0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2.5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期初利息增加所致。 (1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555.56%,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手续费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909.3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借款扣除偿还债务的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天然气运营管理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189,000,000.00元收购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2名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截止至报告期末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等事项,收购事项已完成。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38,250,000.00元收购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8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51%股权,截止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变更等事项,收购事项已完成。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董事长:黄 松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HBP2013-013),定于2013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张海汀和王毅刚提交的《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故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并至少采取以下相应措施作为偿债保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经核查,公司股东张海汀和王毅刚现合计持有公司1,238.4万股,持股比例为4.0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5日-2013年5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5日下午15:00至5月6日下午15:00。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2.1 发行规模; 子议案12.2 债券期限; 子议案12.3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子议案12.4 发行方式; 子议案12.5 发行对象; 子议案12.6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子议案12.7 募集资金的用途; 子议案12.8 发行债券的上市; 子议案12.9 决议的有效期;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12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28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投票时间:2013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注: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陈船英 联系电话:010-8280980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8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 邮政编码:1000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股票指示进行股票: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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