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证券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13—1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前由董事会秘书以亲自送达、内部OA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3年4月19日,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为本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对此无异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大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赵大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大波先生简历: 赵大波,男,34岁,大学学历,2000年至2007年历任京山轻机保险办科员、法律保险办科长等职;2007年至今任京山轻机证券法律部法律保险科科长;2005年至今任京山县人民法院陪审员;2013年3月26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京山轻机和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京山轻机股份数量0股;赵大波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在其他单位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