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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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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志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4,563,048.18元,增加46.98%,主要是预付供应商的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2,439,674.25元,增加284.55%,主要是本期新增的应收出口退税款尚未收到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增加5,682,991.07元,增加189.16%,主要是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769,453.36元,增加47.32%,主要是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067,627.35元,增加549.80%,主要是本期期末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210,944.45元,增加51.32%,主要是本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42,785.02元,增加54.67%,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35,647.88元,增加521.5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减少10,290,705.44元、9,955,057.56元、9,955,057.56元、10,048,991.27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降幅较大,同时受人工成本上升等影响,制造成本大幅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大幅下降。

  5、少数股东损益(亏损额)同比减少93,933.71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4,374,057.28元,减少78.48%,主要是本期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16,810.32元,增加30.8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1,485,742.17元,减少61.74%,主要是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256,540.72元,减少102.21%,主要是本期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多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减少9,950,014.70元,减少38.50%,主要是本期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4,603.45元,减少32.76%,是由于募集资金金额逐渐减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也同比减少。

  7、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增加542,424.02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外币结汇损失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六、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志亮

  201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下午16:30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公司董事王志亮、刘跃东、李智超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左月夕、徐斌、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志亮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王志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志宏

  委员:王琳(1)、刘跃东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琳(2)

  委员:郭志宏、徐斌、肖连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琳(1)

  委员:王琳(2)、刘跃东、左月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李智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张子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通讯方式,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邮政编码:473003,电话:0377—63865031,传真:0377-63167800,邮箱: zzm@lida-o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张子民先生、王建波先生、许文民先生、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子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薛智睿先生为公司技术中心总监、杨方元先生为公司调达中心总监、贾建康先生为公司运营保障中心总监,任期三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邓骥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决定聘任刘东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通讯方式,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邮政编码:473003,电话:0377—63865031,传真:0377-63167800,邮箱:lds@lida-o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3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述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另行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所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0日

  附件:

  简历

  1、李智超,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河南平原光学仪器厂工程师、河南中光学薄膜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智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子民,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财务处会计、副处长、处长,中光学集团北京路分部资财综合管理中心主任,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王建波,男,中国国籍,公司副总经理,1968年出生,本科,经济师。曾任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五车间、二车间、三车间主任,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棱镜事业二部部长、棱镜中心总监、运营保障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许文民,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机动科技术员、动力科副科长、电气研究所副所长、发展计划处副主任、销售处处长,安达公司副总经理,中光学集团销售处处长、镜头公司副总经理,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经营运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利达光电经营运作部部长,职工监事、客户中心总监,光学元件事业本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许文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付勇,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新品研制部技术员,制造五部副部长,新品研制部副部长,薄膜工程部部长,利达光电薄膜技术研究所所长,研发中心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付勇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薛智睿,男,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技术员,透镜制造一部副部长、部长,棱镜制造一部部长,工模具公司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监、透镜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技术中心总监。薛智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7、杨方元,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平面分厂实习生、二车间技术员、调度,新品研制部技术员,营销企划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经营运作部副部长,棱镜事业部三部副部长、部长,棱镜制造二部部长,客户中心副总监兼经营运作部部长,透镜制造二部部长,公司对外资本运作项目组成员,投影事业本部生产管理部部长,镜头事业部总经理,现任调达中心总监兼镜头事业部总经理。杨方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

  8、贾建康,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本科,工程师。曾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副经理,模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营保障中心总监。贾建康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邓骥勐,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副处长,河南南方辉煌图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邓骥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10、刘东升,男,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市场部信息调研员、南阳示佳光电有限公司生产部长助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下午16:10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女士主持,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陈鲁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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