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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1月23日至2013年3月31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小盘股票。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投资研究管理制度》及细则、《新股询价和申购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一季度美国经济继续缓慢复苏,财政紧缩的拖累仍不明显。从领先指标来看,一季度美国ISM制造业指数(PMI)有所波动,但持续处于50之上的扩张区间,同步指标失业率在7.8%附近波动,美国就业市场保持稳定。一季度欧元区经济仍在萎缩,但程度略有减轻,从领先指标来看,欧元区制造业PMI维持于47.9水平。欧盟对塞浦路斯的救援以牺牲储户利益的方式结束,引发对欧元区银行存款安全性的长期担忧。在美国领先全球经济率先稳步复苏的环境下,美联储维持相对稳定的宽松政策,全球其它主要货币当局宽松政策进一步加码。 国内经济方面,一季度经济增长延续弱势复苏态势。具体来看,领先指标制造业指数(PMI)稳定在50之上的扩张区间,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在1-3月份回落0.5%至9.5%。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增速升降不一。1-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上升至20.9%,其中基建投资增速进一步上升,房地产投资增速基本稳定,制造业投资增速继续下滑;1-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回落至12.4%;1-3月份出口额累计同比增速明显上升至18.4%,同期进口额累计同比增速小幅上升至8.4%。通胀方面,CPI同比增速受季节因素影响波动明显,1-3月份分别为2.0%、3.2%与2.1%;PPI同比增速在负值区间波动,改善迹象仍不明显。 2.行情回顾 宏观经济在2013年1季度呈现弱复苏态势,低于市场预期。同时,严厉的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加上货币政策收紧回归中性,这些都将给实体经济的复苏造成压力,同时影响股市原先相对宽裕的流动性。因此,周期股表现为先涨后跌,而成长股涨幅明显高于周期股。 3.运作分析 本基金将立足中长期价值投资,将对持续成长的核心品种中长期持有。从中长期看,受益于经济结构转型的优质成长股有望带来持续和稳健的回报,虽然短期也可能随着市场产生波动。同时,本基金也认为中短期经济企稳复苏,城镇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将有助于修复市场估值水平。因此,基金组合在成长和周期的配置上相对均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3月31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0.963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0.963元。季度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12%,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3.4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内宏观经济有望在未来1个季度内保持企稳态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加上货币政策收紧回归中性,这些都将给实体经济的复苏造成压力,同时影响股市原先相对宽裕的流动性。 美国经济处于复苏的道路上。欧债危机暂时缓和,一些中长期的危机化解措施也在酝酿中有望在未来推出,这有利于逐步恢复市场对欧洲的中长期信心,但具体进展和效果还需观察。 由于全球经济仍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本基金在中长期将保持成长为主周期为辅的风格。行业方面,主要配置受益于经济转型行业(信息技术、环保)、部分消费行业(医药、传媒、家电、汽车)以及受益于经济复苏和城镇化的行业(地产、银行)。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商定,自2013年1月10日起对本基金持有证券万科A(代码:000002)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2013年1月21日,根据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月21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万科A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1月14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丽珠集团(证券代码:00051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上述事项已按要求公告。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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