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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欧债危机持续发酵、进出口贸易持续不景气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推进转型升级战略,明确了贸易服务化、经营全球化、管理、精细化的总体方向,在主营业务中努力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信息、仓储、物流、类金融等服务,在内部管理中结合内控项目建设,加强风险控制和流程管理,梳理和完善集团化管控体系,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36,299,233,464.28 元,较上年度增加15.96 %;主营业务成本 35,643,811,101.11元,较上年度增加16.48%;主营业务利润率1.81%,较上年度增减少0.44个百分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2012年1月由公司之子公司远大物产与上海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生水实业有限公司,其中:远大物产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2、2012年8月由公司之子公司远大物产与浙江生水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远大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其中:远大物产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浙江生水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3、2012年3月,浙江生水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其持有的上海加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0%股权,完成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时,上海生水持有其10%的股权。公司自2012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12年3月,浙江生水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了其持有的上海生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9%股权,完成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自2012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12年3月,浙江生水实业有限公司与张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了其持有的香港生水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自2012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3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吴价宝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静璃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1、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12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周砚武先生委托监事范庆堂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对公司2012年度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能够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为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的项目与原承诺的项目基本一致,个别项目变更的程序完全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是合法有效的。 4、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5、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建议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优化和完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同意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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