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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由于全球经济没有明显复苏,受国家房地产调控和林业政策调整的持续影响,国内市场整体需求不足,加上原料价格、生产和用工成本的不断上涨,使得林产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愈发困难。公司继续坚持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人造板加工为龙头”的发展战略和“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经营理念,通过巩固森林经营基础,强化和提升人造板的龙头作用,开展企业各项经营工作。公司全年营业总收入45689.83万元,实现利润1382.65万元;木材生产9.87万立方米,销售10.31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21.18万立方米,销售21.87万立方米;甲醛生产3.53万吨,销售3.55万吨;胶粘剂生产2724吨,销售2736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收购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51%股权后,公司拥有永惠公司100%股权,永惠公司纳入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 吴景贤 2013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0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翔晖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㈠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一年来,公司运作能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㈡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㈢本报告期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㈣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㈤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㈥本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未出现较利润预测数低2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情形。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管理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公司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使得上述活动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第1、2、3、4、5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1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与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品购销事项。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200万元,201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2219.03万元。 公司2013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吴景贤董事、林青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表决时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63.1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环中路98号黎明万商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吴景贤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6日 主营业务:对林业资源投资;对森林旅游、森林人居环境的开发;森林培育;对外贸易。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2107.07万元,净资产16806.66万元,201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690.25万元,净利润186.2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3.33%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为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副董事长林青先生为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陈邵先生为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产品购销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与汇洋公司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司正常的指导价格执行,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由双方共同协商。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永安签订了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的《产品购售合同》。2013年的《产品购售合同》将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既保证了公司高密度纤维板生产和销售数量,使公司高密度纤维板的销售收入不受影响,又使蓝豹分公司资产在租赁给汇洋公司后所产生的收益得到保证,同时还确保了永林蓝豹地板质量的稳定,有效维护永林蓝豹的品牌价值。此外,此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公平定价,实现了关联方共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并予以了认可,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过程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与福建省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品购销事项。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0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张凤玺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为10805771.70元,加上2011年未分配利润-36205482.44元,201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99710.74元。鉴于公司201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1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符合公司客观实际。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吴景贤董事、林青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公司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 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55000万元,具体为: ■ 公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随时申请借款(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信用证等)。其它金融机构是指除上述指明的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使得上述活动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审计业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6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9年。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奖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取40万元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具体办理。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与国家开发银行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 1、用公司目前已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资产,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包含现有贷款在内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外币贷款按当期汇率兑换成人民币计算)的最高额抵押、质押贷款。目前已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资产包括:公司自有的723821亩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抵押时评估值1,152,513,000元);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33262亩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抵押时评估值172,256,600元);永安人造板厂三期工业厂房及三宗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合计37936.64平方米,用地面积213292.35平方米(抵押时房产评估值42,827,933元,土地评估值56,232,782元);永安人造板厂三期机器设备(抵押时评估值326,350,308元);公司持有的漳平市燕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51.28%股权(质押时账面净值25,346,216元)。 2、在最高额抵押、质押贷款额度内,公司以上述资产为与国家开发银行2001年5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质押担保。 3、目前公司上述资产已为以下合同提供担保: (1)合同编号:3500310462001021007(借款金额18760万元,借款余额6900万元)。 (2)合同编号:3500020462005020009(借款金额21000万元,借款余额18060万元)。 (3)合同编号:3500020462008020368(借款金额2100万美元,借款余额1700万美元)。 (4)合同编号:3500020462009020006(借款金额12000万元,借款余额11080万元)。 (5)合同编号:3500020462009020554(借款金额9680万元,借款余额8580万元)。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公司下属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用公司林木资产为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贷款行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公司自有的17193亩林木资产[经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同大评报字(2013)第018号),评估值5194.2万元],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对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2014年6月30日前,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光大银行”605万股;“兴业银行”484万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实施。 以上第1、2、3、4、5、6、10、12、13、14、15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1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西洋镇福庄村53号 法定代表人:董永平 注册资本:28707564元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3日 主营业务为:育种育苗、造林、林木扶育管理、木材采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711.31万元,负债总额-1051.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51.4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包括抵押、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2762.78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4.53万元,净利润-85.35万元。 截止2013年3月31日,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617.79万元,负债总额-1069.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69.0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包括抵押、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2686.84万元,201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5.95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净资产的9.953%,无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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