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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索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东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禹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下降46.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回款增加。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515.5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增加存货储备,预付账款增加。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86.2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出口退税未退回。

  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数下降91.9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无长期待摊费用的增加。

  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比年初数增加266.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新增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6、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比年初数增加593.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计提公司债利息所致。

  7、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比年初数增加33.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8、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数下降67.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税务系统与外汇核销系统比对产生应纳税基数所致。

  9、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1.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公司债利息所致。

  10、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467.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少致计提减值损失减少。

  1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0.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1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3.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失减少。

  1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7.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上期应收账款。

  1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52.6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出口退税尚未收到。

  16、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9.3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暂收款减少所致。

  17、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99.5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上期应收账款。

  18、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6.3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19、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57.96%,主要原因是税务系统与外汇核销系统比对产生应纳税基数所致。

  20、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89.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2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1.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2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1.5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51.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90.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637.9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6、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489.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7、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9.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28、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者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7.48%,主要原因是上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29、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39.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30、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加57.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比上年同期减少200.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3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7.74%,主要原因是2012年发行公司债所致。

  二、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三、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3-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 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杨伟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19日

  附简历:

  杨伟程:男,1946年11月出生,专科,党员,一级律师,现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1968年5月至1973年4月任青岛市第六针织厂宣传干事,1973年4月至1981年3月任青岛嘉峪关路小学教师;1981年3月至1985年1月任青岛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1月至1991年8月任青岛市律师事务所主任,1991年8月至1994年2月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青岛市律师事务所主任,1994年2月至今为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6月至2013年4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3-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陈索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提名,聘任唐风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经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提名,聘任杜心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杜心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B座25楼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总经理唐风杰先生提名,聘任杜心强先生、赵丽丽女士、徐耀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齐书彬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至第五届董事会满。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B座25楼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箱:qsb@chinakingking.com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具体方案如下:

  1、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王荭、孙健、唐风杰组成,其中王荭、孙健为独立董事,唐风杰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王荭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王荭为会计专业人士。

  2、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孙健、陈波、姜颖组成,其中孙健、陈波为独立董事,姜颖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孙健担任。

  3、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陈波、王荭、杜心强组成,其中陈波、王荭为独立董事,杜心强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陈波担任。

  4、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由陈索斌、唐风杰、杜心强、姜颖、陈波组成,其中陈索斌为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唐风杰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六、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 4月19日

  附简历:

  陈索斌先生,49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8年10月至今,任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曾荣获“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青岛市科技成果贡献突出人才”、“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2003年10月获得由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颁发的“全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6年9月获得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现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九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届山东省工商联副会长、第十届山东省人大代表、中国蜡烛协会副理事长。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唐风杰,男,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04年7月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杜心强,男,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3年8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1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青岛国货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至今,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赵丽丽,女,1975年8月出生,本科。1998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青岛地恩地贸易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副经理;2005年1月至今,历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运营总监。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徐耀东,男,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任青岛东方宏业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03年6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分厂厂长、事业部部长。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朱东兴,男,197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海尔集团;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美国A/F公司深圳办事处;2012年3月至今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齐书彬,男,1980年9月生,汉族,本科学历。2005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 2012 年 7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经理,山东华汇金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客户经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任职,2012年8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3-02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3年5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附简历),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附简历:

  王传磊,男,1975年12月出生,本科。1999年加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至今任公司工艺技术部副部长;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07年5月至2013年5月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3-01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了临时提案。

  2013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2013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建议的议案》、《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两项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环保产业园青岛金王工业园区内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唐风杰先生担任主持人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3575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49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二)审议通过《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审议通过《201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3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四)审议通过《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五)审议通过《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九)采用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建议的议案》

  杨伟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王德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十)采用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建议的议案》

  第一部分 非独立董事选举

  陈索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姜颖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唐风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杜心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第二部分 独立董事选举

  孙健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王荭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陈波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335757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选举结果:当选。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757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郭恩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3-02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根据董事会提供董事、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该等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选举、聘任的议案的有关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孙健 陈波 王荭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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