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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0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是以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被动式指数型基金,对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配置不低于90%,故以95%×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 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93.47%,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17%,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6.12%,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1季度市场经历了明显的风格切换,春节前市场延续了自去年12月以来的反弹趋势,银行及部分周期股在经济复苏的预期推动下走势较好,指数在权重股带动下走高。节后市场运行逻辑发生变化,投资者开始意识到经济弱复苏的格局逐步形成,周期股的中长期投资逻辑出现裂痕,博周期股反弹的短线投资者开始离场,指数受权重股拖累走弱。但是由于市场总体资金氛围宽松,不具备估值水平全面下降的系统性风险。此时长期增长逻辑明确,同时短期业绩预期较好的部分成长股开始受到市场追捧,医药、电子、安防、环保等成长型公司集中的行业涨势凌厉,形成指数疲软,个股活跃的运行格局。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积极应对成份股调整、成份股替代停牌机会成本,同时也密切关注基金申购赎回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4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0.95%,基金净值增长率落后业绩基准收益率1.35%,主要受报告期内巨额申购赎回较多影响。报告期内,日均跟踪误差为0.09%,年化跟踪误差为1.50%,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跟踪误差不超过0.35%以及4.0%的限制。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3年2季度预计投资难度较1季度加大,成长型公司中长期投资逻辑未变,但是短期涨幅较大,可能有回调压力。周期类公司受经济回升驱动,可能有短线反弹机会,但是由于长期投资逻辑存在瑕疵,可预期的涨幅有限。IPO开闸预期提升预计将使市场波动幅度加大。金融及地产行业从估值水平来看处于较低水平,预计表现相对稳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9.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自2013年2月21日起包爱丽女士转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督察长,由刘凯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自2013年3月29日起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书鹏先生接任,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自2013年3月6日起开通本基金的支付宝基金专户的直销网上交易和费率优惠业务,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3年3月6日。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9号) 《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证监基金[2010]175号)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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