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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2013-019 TitlePh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义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75,780,722.67 | 251,811,866.28 | 49.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312,853.22 | 30,918,934.78 | 40.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553,554.12 | 30,816,934.78 | 31.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539,404.94 | -66,826,924.24 | -13.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04 | 0.1145 | 40.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04 | 0.1145 | 40.0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6% | 2.7% | 增加0.66个百分点 |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89,899,343.31 | 1,538,448,687.91 | 9.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10,680,401.52 | 1,267,367,548.30 | 3.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1,743.9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00,000.00 | 10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政府补助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431.81 | | | 所得税影响额 | 899,876.63 | | | 合计 | 2,759,299.1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68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文 | 境内自然人 | 51.43% | 138,852,000 | 104,139,000 | 质押 | 35,000,000 | | 郭艺群 | 境内自然人 | 4.35% | 11,754,000 | | | | | 卜海山 | 境内自然人 | 2% | 5,400,000 | 4,050,000 | | | |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1% | 4,900,000 | | | | | 周武 | 境内自然人 | 1.54% | 4,170,000 | 3,127,500 | | | | 郭幼全 | 境内自然人 | 1.3% | 3,503,403 | | | | | 张祥福 | 境内自然人 | 1.22% | 3,287,000 | 3,282,750 | | | | 孙丽 | 境内自然人 | 1.16% | 3,136,627 | | |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1,999,990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7% | 1,810,548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周文 | 34,7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13,000 | | 郭艺群 | 11,75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54,000 | |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0,000 | | 郭幼全 | 3,503,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3,403 | | 孙丽 | 3,136,6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6,627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1,9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990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1,810,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0,548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629,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9,669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72,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2,249 | | 卜海山 | 1,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文、张祥福、周武、卜海山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其中周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郭艺群为夫妻关系,周文、周武为兄弟关系,张祥福、周武是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卜海山是公司现任董事,孙丽是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已离任。未知公司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人民币2382.16万元,增加人民币980.89万元,增幅70.00%,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2.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人民币21926.12万元,增加人民币10752.64万元,增幅96.23%,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3.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人民币111.74万元,减少人民币164.62万元,降幅59.57%,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人民币198.27万元,减少人民币501.70万元,降幅71.67%,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职工年度奖金所致。 5.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人民币86.38万元,增加人民币45.59万元,增幅111.77%,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6.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2396.89万元,增幅49.2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7.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9417.87万元,增幅47.5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8. 营业税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7.89万元,增幅106071.15%,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所致。 9.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59.97万元,增幅129.12%,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量增加运费相应增加所致。 10.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808.47万元,增幅65.22%,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1.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35.66万元,增幅6143.06%,,主要原因系本期存款利息减少及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12.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65.75万元,增幅3047.91%,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政府补助收入所致。 13.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21.56万元,增幅57.47%,主要原因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71.25万元, 降幅13.04%,主要是支付员工薪酬和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7.63万元 , 增幅15.23%,主要是投资到期收回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24.78万元, 增幅2087.73%,主要是本期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周文、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 |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09年12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及两位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艺群、胡坚 | 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 | 2009年12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控股股东周文先生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人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承诺:(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方在与股份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股份公司资金。(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得要求股份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要求股份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股份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使用,包括:a、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使用;b、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c、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d、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e、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偿还债务;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 2009年12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控股股东周文先生 | 若因税收主管部门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享受的减按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定不成立而需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本人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交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 2009年12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发起人股东 | 我们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此承诺,若上海市虹口区地方税务局向公司发出关于历年派送红股涉及个人所得税之代扣代缴纳税通知时,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红股所涉之个人所得税。 | 2009年12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履行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5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500 | 至 | 9,750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511.8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3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营销力度,提升公司市场份额,随着公司产能增加,将能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增长的需求。公司1-6月份销售收入预计继续保持一定增长,预计1-6月实现净利润累计比上年同期增幅在30%至50%之间。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文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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