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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13-02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忠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3年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期末数与年初数对比、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有大幅变动的,变动原因如下: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向参股公司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并收回股东借款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捷程置业偿还的股东借款本金累计49,015万元,捷程置业尚欠本公司股东借款本金20,995.6645万元(若扣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12,850.6645万元(转让价款已收到),捷程置业尚欠本公司股东借款本金8,145万元)(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1月4日、1月5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13年1月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橄榄郡”项目的商业、车库和“凤天锦园”项目的商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由城投集团委托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6.72%(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并由本公司按委托贷款金额的3‰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借款4,000万元,尚欠贷款余额6,000万元。 3、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审批中。 4、2013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石马河立交、石马河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拓宽改造工程建设代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参与茶园新区A核心区场平整治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代理的议案》(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就参与石马河立交、石马河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拓宽改造工程与城投集团签署了《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合同》,就茶园新区A核心区场平整治项目与城投集团签署了《工程建设管理代理合同》。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平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2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3年4月16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以传真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机构更名及增设机构的议案》; 为强化总部管控职能,增强研发能力,拓宽房地产主营业务,加快公司房地产建设速度和销售进度,加大资源整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按持股比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朗福公司”本公司持股50%,合并报表单位)以土地使用权(面积111,430平方米)以及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招商银行两江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开发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20%。朗福公司股东渝开发、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担保金额1亿元。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23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按持股 比例)的议案》。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0%,合并报表单位,以下简称“朗福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3.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经开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第五层 3、法定代表人:王秀莉 4、注册资本:7亿元整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 6、与本公司的关系: 控股公司 7、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朗福公司资产总额1,813,936,405.51元,负债总额1,159,757,836.87元,净资产总额654,178,568.64元,净利润-27,457,294.5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面积111,430平方米)以及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招商银行两江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开发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20%。朗福公司股东渝开发、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朗福公司所贷款项用于项目建设,有还款来源。本公司担保金额1亿元,担保风险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公司本次担保为朗福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要求朗福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则按对等原则另一股东上海复地也要求朗福公司提供反担保。朗福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若为上海复地提供反担保,将会增加本公司担保风险,故本公司本次担保,未要求被担保人朗福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5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8%。担保的债务均未逾期,未发生担保债务涉及诉讼。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朗福公司财务报表; 3、朗福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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