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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沙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华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3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1亿元,同比增长14.93%,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2.27亿元,同比增长5.3%。 1、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报告期利润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报告期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上市前股份限售的承诺。公司上市前股东新兴际华集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新兴发展集团在2010年8月16日-2013年8月16日期间,不能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报告期内,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正积极推进武汉际华仕伊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伊公司”)股权处置工作,目前已基本进入实施阶段;除此外,其他可能涉及同业竞争问题的事项已经处置完毕。 3、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分红政策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分红政策执行,本报告期内不分红。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鸣 2013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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