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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欢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84.72万元,比期初数下降32.87%,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收到出口退税款所致。 2、在建工程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0万元,比期初数增长84.16%,主要原因是支付光明工业园工程款所致。 3、预收款项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8.86万元,比期初数增长62.16%,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预收货款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9.0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6.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当期免抵税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7.66%,导致应缴城建税同比下降87.78%;应缴教育费附加同比下降87.93%;应缴地方教育附加同比下降87.53%。 5、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28.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汇兑损失同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7.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3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盈利较上年同期增加41.44万元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60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8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应收帐款的催收力度,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长16.51%;另外,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5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42.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8.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授信、借款、承兑合同 (1)2012年4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12年深高新企综额字001号《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贷款需受托支付,受托支付触发金额为500万元,授信用于采购原材料。期限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26日,适用于人民币贷款和汇票承兑业务。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深高新企业综承字015号的《承兑申请书》,并于2013年01月28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共39张。其中,期限自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7月28日35张,票面总额为人民币4,491,504.60元;期限自2013年01月28日至2013年4月28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205,427.68元。 (2)2012年9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BC2012092900001066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总额度。合同有效期间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3年9月28日。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1779172013880198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并于2013年02月28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43张。其中,期限自2013年02月28日至2013年08月28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7,929,306.03元;期限自2013年02月28日至2013年05月28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461,401.79元。 (3)2013年01月21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0201312070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总额度,其中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承兑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国内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国内信用证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间自2013年01月21日至2014年01月20日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YCD2013C03-1《银行承兑协议》,并于2013年03月31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30张,期限自2013年03月31日至2013年09月29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5,125,913.80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建伟 2013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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