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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爱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化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3.66%,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污水公司增加的污水处理费及供水公司增加应收水费;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475.68%,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供水公司增加购货预付款; 3、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141.50%,主要是应付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利润表: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28%,主要是融资借款总额同比减少及利率下降所致; 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8.39%,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75.78%,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2.12%,主要是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39%,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供水公司支付外购水成本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6.87%,主要是上年收回中山市科技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9.84%,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偿还到期短期融资券本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关于转让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的事项: 1.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用工程”)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 2、2013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2013年1月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披露了《关于转让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 2013年1月23日,公司通过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公用工程 45%股权,该转让交易公告期为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2月22日。 2013年2月26日,公司收到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的《项目资格审查确认表》,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只有一家报名参加的受让方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集团”)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出具了如下结论: 经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审查,报名参加的意向受让方中汇集团所提交的资料符合公用工程45%股权转让项目的要求,具有交纳竞价保证金、参加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的资格。 2013年2月27日,公司同意并确认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的资格审查意见。 2013年3月5日,公司收到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ZHAEEC13-048CZ),中标方为中汇集团,成交价格为2873万元,该成交价格系中山市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永信评字(2012 )03014号)的评估价格。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将组织公司与中汇集团签订有关公用工程股权转让的协议。 中汇集团是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62.25%的股份,此次挂牌交易只有中汇集团一家报名参加,并取得参与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的中标资格,其行为与上市公司已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汇集团通过进场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转让的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爱学、黄成平、王明华、黄焕明、张磊及徐化群均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2013年3月12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收到中汇集团2873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无。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名: (陈爱学)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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