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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勇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英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退二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司已被列入广州第二批“退二”企业名单,政府要求公司于 2013 年开始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址不能再进行工业生产。公司生产转移所涉及的政府补偿方案及原厂区的土地处置方案尚未确定,具体方案正在筹划中。本公司已于 2007 年在广州市南沙区成立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南沙日用品生产基地。目前,南沙生产基地建设已竣工,旧厂区现正紧张有序地开始展开生产转移工作。在新旧生产基地转移过程中,公司生产能力可能会暂时受到影响。南沙生产基地因初期整套生产系统都需经过充分的磨合才能达产 ,本公司将会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缩短磨合期,争取南沙生产基地早日达产。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其他子公司的产能合理调配生产,确保经营运作正常进行。 (二)对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15日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追加1亿元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用募集资金对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1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本公司对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的投资额由2.96亿元增加至3.96亿元,占其总出资额的99%,韶关浪奇有限公司投资额仍为400万元,占其总投资额的1%。报告期内,上述追加投资款项已划入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日期为2015年9月12日。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2年至2014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申请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净资产40%的短期融资券,取得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后,在上述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额度内,发行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已于2013年2月20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已向交易商协会递交申报材料,目前尚未取得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 (五)获得政府资助情况: 鉴于公司在辽阳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建立日化生产基地,辽阳灯塔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公司优惠扶持政策,并将以项目发展扶持基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的形式给予奖励支持。报告期内,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已收到灯塔市铁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企业科技扶持资金900万元。获得此扶持资金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递延收益,相关收益随项目建设进度逐步体现在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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