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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中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8%。建筑装饰行业在国家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下,整体出现了一定的波动,但由于国家前期固定资产投资的后续传导效应、重大事件的推动和商业地产的崛起,通过增量和存量市场双轮驱动,市场集中度特别是高端建筑装饰市场的集中度提高,高端建筑装饰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秉承高端的市场战略,跟随行业热点和国家战略规划的地区热点,在“100个客户成为100个朋友”服务理念的指引下,积极推进战略纵深,实现了公司的经营目标,保持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1.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24%。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定位于高端装饰市场。2012年,公司新承接合同金额超亿元大型公建项目7项,超5000万元的大型公建项目13项,在同类业绩积累上增添了新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在传统优势细分市场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如包括泸州大剧院、山东省会文化艺术中心、昆山文化艺术中心、镇海文化艺术中心等在内的10余项剧院会堂类装饰工程;五星级酒店装饰工程35项,其中由喜达屋、洲际、希尔顿等世界著名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有16项;公司在报告期内还承接了一批国际一流的地标性项目,如由意大利福克萨斯公司设计的综合能力世界排名第七、国内排名第二的国际机场—深圳T3航站楼;国际著名设计大师安德鲁设计的中国第十届艺术节主会场—山东省会文化艺术中心。 报告期内,公司继以专业总承包模式顺利完成深圳麒麟山庄贵宾楼改造以来,又以总承包模式承担了北京华为大厦改造总承包工程、郑州天鹅城国际大酒店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程、泸州城市综合体(大剧院、会议中心、五星级酒店)总承包工程、贵州恒宇锦江国际酒店总承包工程、梅州豪生国际酒店工程等,在精装修、幕墙、照明、机电安装、智能化等方面发挥公司的专业资源和经验优势,为将来BT/EPC储备了具备先发优势的品牌和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继在老挝万象承接了2012亚欧峰会首相官邸项目后,又承接了万象东昌酒店改造工程。老挝万象亚欧峰会官邸项目如期竣工并交付使用,为亚欧峰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了保障,老挝万象东昌酒店顺利完成一期改造,并在亚欧峰会期间承担多个重大接待任务,运营状况良好,为境外项目的开拓积累了营销、管理和人力资源的优势。同时公司在铁路、机场、医院、商业类项目也均有斩获,实现了高端装饰市场的全面发展。 公司近年来持续位于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被授予“行业旗舰”特别荣誉、“突出贡献奖(在创建鲁班奖工程中成绩优异)”;同时被评为“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五十强企业”、“全国工程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单位”、“中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AAA信用企业”,“大中华区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2011-2012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连续十一年荣膺深圳市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评价装饰装修专业“金质品牌企业”称号。此外,公司还被评为“2012中国最具成长潜力上市公司”、“最佳中小企业”、“2012行业年度影响力企业”,被授予“最佳持续投资价值奖”。报告期内,公司荣获鲁班奖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13项,继续成为获得“国优”奖项最多的装饰企业之一。此外公司还获得省市级工程奖20余项。“洪涛”品牌成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最具价值的品牌的之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本年度新设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及吉林省深洪涛装饰有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但该合并对公司收入影响很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毛裕国先生、吴镝先生、颜琼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210,962,852.49元,计提盈余公积21,096,285.25元,本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457,210,188.8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518,229,085.66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46037.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为2762.244万元。派发现金红利后的未分配利润为429,587,748.82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同时,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46037.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共计转增股本23018.7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69056.10万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8,042,085.66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201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3-010 号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拟继续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该所2012年审计费用60万元是合理的。 6.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待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后,将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37.4】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037.4】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056.1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056.10】万股,均为普通股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201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015号公告。 8.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且能够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见2013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011号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80,643,232.734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同意将项目全部结余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将项目结余的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意见: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张剑军、曾劲松经核查后认为:洪洪涛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涛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决策程序要求。洪涛股份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0,643,232.7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洪涛股份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3 年5月13日上午10:00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3年4 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012号公告。 以上第2、3、4、5、6、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4月19日在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王光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需提交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3-010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报告全文见201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015号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将项目结余的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述职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4、6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999999-233 传真号码:0755-82264026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通讯地址: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029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3年5月3日(星期五)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年新先生、独立董事毛裕国先生、副总经理王全国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庆平先生及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意公司将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包括利息收入)80,643,232.73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9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839,39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1,160,600.66元,并于200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三个专项账户。 根据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外投资设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2011年7月5日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7,235,500.00元转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银行管理要求以及募投项目管理的需要,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基本账户,该账户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和运作情况 ■ 注:项目资金利息指存款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企业营销网络项目利息收入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所有利息收入净额。 1、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14,062.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木制品(装饰装修过程中涉及的门、门套、柜、饰面板、角线、床头板等)和新型复合建材GRG(预铸式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的相关生产设施的建设。目前,现代化厂房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木制品及GRG生产线已完成试车并逐步投产。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收入33,282,396.19元。 2、设计创意中心项目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7,629.20万元,主要用于设计创意中心大楼建设,购买相关计算机软、硬件及设计软件。目前设计创意中心大楼已建成,大楼第一、二层已完成装修和设备购置。 3、企业营销网络项目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6,511.83万元,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租赁或者购买写字楼,升级原有营销网点(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及新设营销网点,达到巩固营销网络架构,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并完善销售网络布局的目的。项目原计划升级或新建共31个营销网点。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立的营销网点达38个,基本上覆盖了除西藏以外的所有大陆区域,有力的推动了公司营销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服务客户。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1)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进口设备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2)由于国内设备生产水平的提高,可满足公司需求,公司优先采购了具有交期短、价格便宜、本地化服务等优势的国产设备;(3)随着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保证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了功能更齐全的设备;(4)部分设备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上述原因导致项目募集资金略有结余。 2、设计创意中心项目 (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目前完成的设计创意中心大楼第一、二层的装修和设备购置,能满足目前的工作需要,第三至五层尚未装修使用。今后随着公司设计队伍的扩大,在第一、二层办公空间不能满足使用的情况下再用自有资金装修该大楼的其他楼层及购置相关办公设备。 3、企业营销网络项目 (1)该项目原计划在天津、上海、重庆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 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2)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项目工程进度,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决定把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付款、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结余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80,643,232.734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同意将项目全部结余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结余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将项目结余的80,643,232.73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洪涛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涛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决策程序要求。洪涛股份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0,643,232.7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洪涛股份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9]11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839,39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160,600.6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2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6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0162100421755(账号)、38910188000164816(账号)、44201507300052515615(账号)、0012100782142(账号)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与平安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与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根据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7,235,500.00元转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银行管理要求以及募投项目管理的需要,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基本账户,该账户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2012年12月31日延至2013年10月31日,主要因为公司立足于建立一个覆盖全公司并涵盖相关客户的高性能网络信息化系统,所涉部门众多,内容庞大,出于慎重起见,公司在软件产品、实施商方面反复对比,深入调研,花费了大量时间,导致项目延期。 注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结余资金5,492,848.87元(包括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进口设备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2)由于国内设备生产水平的提高,可满足公司需求,公司优先采购了具有交期短、价格便宜、本地化服务等优势的国产设备;(3)随着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保证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了功能更齐全的设备;(4)部分设备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2、设计创意中心项目结余资金17,301,551.42元(包括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目前完成的设计创意中心大楼第一、二层的装修和设备购置,能满足目前的工作需要。而第三至五层尚未装修使用。今后随着公司设计队伍的扩大,在第一、二层办公空间不能满足使用的情况下再用自有资金装修该大楼的其他楼层及购置相关办公设备。3、企业营销网络项目结余资金57,848,832.44元(包括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公司“企业营销网络项目”原计划在天津、上海、重庆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2)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付款、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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