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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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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侯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山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美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超过30%情况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55.98%,主要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59.38%,主要为应收票据到期及购货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2.41%,主要为随着销售增长相应采购增加,及在建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0.58%,主要为净化工程履约保证金的增加,待工程履约完成后将陆续收回。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87.70%,主要为本期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8.14%,主要为公司收到对天津项目的补贴所致。

  7、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13.62%,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二)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71.63%,主要是由于公司规模扩大,公司加大对民用及专用领域拓展力度,开拓新市场导致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加。

  2、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65.25%,主要是由于公司规模扩大,人工费用及研究开发费用等的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357.46%,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及时收回所致。

  4、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60.24%,主要是联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9.67%,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贴同比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63.03%,主要是对外捐赠事项同比减少。

  7、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37.70%,主要是递延所得税影响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50.07%,主要是亿芯智控的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毅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2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张冬红、刘志雄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冬红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9年进入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行政专员、行政主管等职务,现任公司行政副经理。

  截至目前,张冬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志雄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04年进入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仓库主管、采购开发、鞋厂厂长、物流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产品经理。

  截至目前,刘志雄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022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3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6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考察和董事会表决,提名侯毅、张原、庄裕红、张强等4名人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牛秋芳、张天成、宁钟3名人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该4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该7名董事候选人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因工作需要及任期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刘晓渔先生、独立董事张新明先生、刘兆梦先生、徐斌先生不再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拟将公司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独立董事由4名调整为3名,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章节进行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8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毅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6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绿能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会长、乌鲁木齐泰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侯毅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8,00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6起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兼任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洁易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洁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洁净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金麒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张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5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庄裕红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公司工程总监,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12年8月至今担任成都矗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庄裕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9年4月起,任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截止目前,张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秋芳女士,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 3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市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弘信方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牛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天成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业华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九江学院客座教授、百锐地产大讲台课程讲师。

  截至目前,张天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宁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曾任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理工大学对外科技处科长、副处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郑明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研究所研究员,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爹地宝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宁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3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6日以电话通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昕华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6月9日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范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因个人原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曹昕华女士不再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候选人,但继续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曹昕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超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办销售经理、华南区域销售经理。现任公司净品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超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022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3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2013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精密”)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江天精密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的期限:自2013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3日(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2014年4月23日止)。

  4、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江天精密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5、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6、资金使用费:按8%的年利率结算,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占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7、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8、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铁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55.55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88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模具、无尘室用精密治具、净化设备、机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江天精密总资产5,805.48万元,净资产3,968.63万元,资产负债率31.64%,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940.93万元,净利润137.7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江天精密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的其他股东中没有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没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界定标准,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因江天精密的其他合资方无法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为保证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江天精密自然人股东(具体经营管理者)翁铁建、任丽英承诺:除江天精密需承担违约及还款责任外,翁铁建、任丽英应就江天精密之违约及还款义务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的行业前景良好,经营情况处于正常状态,为了支持其实施业务计划,保证其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会在提供资助款的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降低本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同时满足江天精密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五、保荐机构意见

  1、江天精密是新纶科技的控股孙公司,其作为精密治具、净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的生产型企业,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利润增长点;

  2、本次新纶科技对江天精密提供财务资助将本次财务资助以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新纶科技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直接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过程中不存在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纶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4、新纶科技本次为其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新纶科技本次向江天精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不含本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3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年5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侯 毅为公司董事

  1.1.2、选举张 原为公司董事

  1.1.3、选举庄裕红为公司董事

  1.1.4、选举张 强为公司董事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牛秋芳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选举张天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选举宁 钟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采取逐项表决方式选举产生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杨利、白静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3年5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注2.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4。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注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3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刘晓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晓渔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总裁职务。刘晓渔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晓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刘晓渔先生辞去董事后,虽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承诺辞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仍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自本公司2002年设立以来,刘晓渔先生曾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副总裁等重要职务,其任职期间,协助公司先后实现IPO、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同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治理水平的提高及资本运作做出重要贡献。为此,董事会对刘晓渔先生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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