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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夏立平、鲍友德、李罗力认为,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童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群、财务部负责人李佩锋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Ping An Trust Co., Ltd.(缩写为PATC) 2、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恺 3、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邮政编码:51804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pingan.com 电子邮箱:Pub_PATMB@pingan.com.cn 4、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宋成立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肖波 电话: 4008819888 传真:(0755)82415828 电子邮箱:Pub_PATMB@pingan.com.cn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二、组织架构 图2.1 ■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2个,相关情况如下: 表3.1.1 ■ ★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二、董事 表3.1.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1.2-2(独立董事) ■ 三、监事 表3.1.3(监事会成员) ■ 四、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3.1.4 ■ 五、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838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博士学历占2%、硕士学历占42%、本科学历占48%、其他学历占8%。 第四节 经营管理 一、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的经营目标是:“铸就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第一品牌,打造非资本市场投资竞争优势,通过双轮驱动,实现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快速增长。财富管理,实现高净值客户最多、规模最大;非资本市场投资,建立卓越的投资能力、投资体系和拥有最好的投资人才。” 公司的经营方针是:“品质优先,利润导向;遵纪守法,挑战新高。” 公司的战略规划是:“切入最具成长性的中国高净值人士理财市场,重点发展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兼顾发展传统信托业务,打造领先运营管理能力及最优客户服务体验;建立一流的投资队伍,最有效的投融资平台,最丰富的产品组合,形成亚洲最具影响力的非资本市场投资能力;合理配置资源,高效运用资金,力争ROE水平位居行业前列,保持中国一流的、最具创新力的信托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二、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报告中所称的“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母公司;本报告中所称的“本集团”或“集团”,则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数据均以人民币计量 资产运用中“其他”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它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三、市场分析 (一)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平稳发展。2012年,宏观调控政策向“保增长、调结构、防通胀”方向转变,虽然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化、外需减弱、市场利率化加剧,但国民经济整体仍朝着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呈现平稳增长、价格水平趋稳。2012年整体通胀压力减轻,经济未出现大幅波动,为信托行业发展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2、监管政策环境及制度红利支持。以风险可控、合法合规为前提,监管当局积极鼓励信托公司业务创新。监管窗口指导“票据信托”业务、持续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力度等举措,有效净化信托行业经营环境、促进行业竞争力提升。同时,监管积极引导信托公司销售渠道建设、引导渠道合法合规发展,放开信托产品开立和使用证券账户限制,积极鼓励包括QDII产品在内的业务创新,为信托公司发展营造了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有效促进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 3、居民理财需求持续高涨。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增长态势,投资增长虽有所减弱但依然是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动力。民间财富持续快速积累,居民理财意识日益高涨,社会理财产品需求持续攀升;与此同时,大量社会财富脱媒寻求更多稳定、高回报的投资途径以实现保值、增值,均为信托行业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4、信托行业的迅猛发展。2012年,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突破7万亿,首超保险业,为金融业所瞩目。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信托业在金融业中的地位提升、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口碑积累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信托公司业务模式转型,实现业务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1、经济增长乏力。2012年,我国宏观经济虽保持了总量的稳健增长,但受困于国际市场需求不足,国内出口增长乏力,实体经济持续疲弱,非资本市场投资难度加大,对阳光私募类、PE类等信托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2、局部业务监管力度收紧。2012年,监管频频加码对信托业监管,行业在经历高速增长后扩张步伐逐渐放缓。继叫停票据类信托业务后,监管通过窗口指导对同业存款类业务、资金池信托业务、政信信托业务等加强管理力度。而针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力度,监管当局始终未放松。随着更趋严格的监管环境,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瓶颈日益凸显,迫使信托业重新思考业务的持续发展及业务模式创新,以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3、资产管理业务市场竞争加剧。2012年,证监会出台政策放宽期货、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的投资范围,拓宽证券、基金行业业务领域,券商与期货公司获得资管业务牌照,市场资产管理业务同质化严重、竞争加剧。政策红利逐步弱化,信托公司在纷纷提出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之时,外部竞争对手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夹击使得信托公司经营面对巨大发展压力与挑战。 四、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一向致力于构建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旨在实现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企业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目标,建立了覆盖全面、针对性强、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率先采用国际会计师审计、聘请独立的国际咨询公司,并在同行中率先引入海外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先进的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公司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合理保证。 公司积极营造合规文化,为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内部控制建设创造出优越的内部环境。多年来,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员工行为准则》,对违纪类型、违纪处理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倡导员工诚信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同时公司贯彻“品质优先,利润导向;遵纪守法,挑战新高”的方针,用遵纪守法、诚实经营要求各级干部和员工,用《“红、黄、蓝”牌处罚制度》来惩戒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内控环境。 (二)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2012年,公司继续深入完善内控架构体系,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监察部专职从事内部控制工作,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搭建信息共享、工作衔接的统一系统平台,实现内部控制“促管理、促发展、促效益”的目标。 2012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并实施了覆盖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后台管理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业务运作基本实现了前、中、后台严格分离及各部门之间高效衔接、密切合作。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建立了健全的隔离墙制度,确保不同业务部门、不同性质的资产相对独立,包括部门与人员设置分离,资产账户管理分离、会计核算分离、业务决策分离等。公司制定了各项制度严格资金监控,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规定了各类资金转入转出的流程和各种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公司严厉禁止挪用客户委托资产的行为、不同账户资产混合经营的行为以及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的行为,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与增值。 2012年,公司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遵循项目,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由专项工作小组积极落实。目前,公司已如期完成公司层面控制、信托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物业投资等流程的检视梳理和整改,满足《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通过内控项目的实施,公司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不断建立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包括内部信息交流及报告与披露。 公司建立了顺畅、双向的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公司开通各种信息交流渠道,通过公司公文、公告、制度库等传递和获取信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电话会议、邮件等方式在公司内部传递信息,确保能够将决策层的战略、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等信息及时传达给员工;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内部信息反馈机制让员工将业务经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各级管理层报告;促进部门间、部门内部协调高效运作。同时,公司强调信息沟通在反舞弊工作中的作用,通过教育预防、制度保障、检查监督的方法预防、发现、惩戒舞弊行为。 报告与披露侧重于公司与外部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公司先后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危机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制度》《新闻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和报告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专门部门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整合与发布、媒体关系管理及危机管理,确保了及时、真实、完整地向监管部门和外界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客户、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有效交流,也确保了信息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四)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目前正着力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价体系,对业务环节和经营管理进行持续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评价与纠正。2012年度全面完成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计划,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监管规定和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事前监督主要从制度建设、制度与流程检视与完善,风险信息收集、识别与监测整合等方面展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事前管理;事中监控包括法律合规部的业务评审、风险管理部的业务监控、业务部门的持续监控及审计平台的过程监督;事后监督通过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远程/日常稽核等模式发现、评价、后评价公司经营中存在的制度和流程缺陷,并建立规范的后续整改跟踪程序确保合理建议得到落实和改进,有效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五、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认为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公司得以生存、发展的关键。因此,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来识别、计量、监控以及管理公司的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由信托决策层、风险管理部及投资评估部组成,各层级协同管理公司风险。信托决策层负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及重大事项的决策,从公司整体层面考虑项目投资是否符合公司利益;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整体以及各产品风控政策,负责识别、量化、监控公司整体及各产品的各项风险指标,向管理层汇报,并提供风险缓释建议;投资评估部负责公司财富、PE、物业、基建各个业务条线业务的审批,分析业务的风险及收益,并根据分析向公司决策层提供是否开展业务的建议。 公司建立了一套基于新资本协议精神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加权资产(Risk Weighted Asset–RWA)计量风险、以核心资本限制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以资本充足率控制公司总体风险偏好,确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在公司的承受能力与意愿范围之内。资产风险权重越大,需要的风险费用就越多。不同的产品线代表其资产的不同风险及收益属性,按产品线做风险预算,公司能有更清晰的公司风险、收益图谱;公司能够有计划的去执行公司的投资。同时,按照业务线分配风险资本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鼓励各业务线在创造利润同时,注重总体风险控制,考虑风险调整后的每项投资的回报。 (二)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资产或自有资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或利率波动而导致的对金融工具的资产价值产生负面波动的风险,可以区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类。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如利率、股票价格、债券价格等波动而造成的信托资产、自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但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 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有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和道德风险等。 信托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是指信托公司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付到期负债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我司对流动性风险高度重视,从监控流程,制度,识别分析,压力测试等多角度进行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政策风险是指因与公司相关的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变化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公司内部人员蓄意违规、违法或与公司的利益主体串通而给信托受益人或公司自身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三)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对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和尽职调查进行事前控制;通过设定抵质押担保措施、引入风险转移措施、风险定价等手段规避或减少信用风险;通过贷后交易对手持续跟踪信用评价进行事后控制。公司强调风险管理关口前移,注重业务管理的调研和过程控制,通过设置信用级别底限、单一信用风险限额等措施控制公司信用风险敞口。公司资产分类和准备金计提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订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规定。 2012年公司将信用评级作为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信用类业务均要求评估或提供交易对手的信用级别。在已发生的信托业务后续运营期间,为做好事后信用风险管理,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做持续跟踪评价,根据交易对手公布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评价信用变化状况,并向管理层报送相关报告。 为尽量减少由于资料失真对信用风险评估所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公司注重对于信托项目或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工作。一方面由投资评估团队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另一方面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开展交易对手财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评估项目是否存在信用风险。 为提升内部信用评级的能力,购买了外部的行业信用评级模型,同时内部团队建立了十个行业信用评级模型,初步搭建平安信托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保证信用评级标准的公平、稳定和适当公开。 为减少信用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公司在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中均大力推进抵质押担保措施,缓冲交易对手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在违约风险(PD)不变的情况下,降低违约损失率(LGD)。 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使用对各种有市场风险敞口的资产进行组合化管理,设置各种资产的头寸限额和指标,来达到控制市场风险的目的。例如,公司设置单一交易资产限额,防止某一单一交易资产的市场风险过大。又如,公司通过对每个资产组合的单日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VaR)进行限额管控,以达到对组合的市场风险敞口进行限制。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信托文件进行操作和处理信托事务,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投资涉足各个行业和领域,使得整个公司较好地将风险分散在不同的层面。 根据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采用的市场风险监控指标是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VaR)。VaR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市场定量工具,是用来评价包括利率风险在内的各种市场风险的概念。其具体度量值定义为在足够长的一个计划期内,在一种可能的市场条件变化之下市场价值变动的最大可能性。它是在市场正常波动情形下对资产组合可能损失的一种统计测度。VaR分析方法的优点是在于其分析方法可以测量不同市场、不同金融工具构成的复杂的证券组合和不同业务部门的总体市场风险。而且VaR提供了统一的方法来测量风险,因此公司管理层可以比较不同业务部门或者产品之间的风险大小,进行绩效评估,设定风险限额。 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继续监控操作风险的关键风险指标(KRI),并汇总建立了风险事件数据库。同时,公司对已有流程进行剖析分析,整合和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提高投资效率。 公司通过设计分层级关键风险指标(KRI)监测公司操作风险,对比KRI的运行趋势和实际发生的操作风险,验证KRI,并对其不断完善。同时定期执行KRI的运行趋势报告,对监控期间公司发生的操作风险向管理层报告。在风险数据库的基础上,公司根据新资本协议的模型验证方法,选择合适的评估模型。 在以上定量分析操作风险的同时,公司也加强内部流程的操作风险管理,规范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降低公司操作风险。 信托的本质是代客理财,公司通过各种措施降低客户投资风险,保障客户利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12年公司加大了销售过程中的操作风险的管理,首先,规范、全面的披露信托产品风险,对特定信托产品出具《信托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经理与投资者共同签署,并在系统上设置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根据渠道服务部客户服务室提供的回访问题瑕疵件统计,对揭示书签署执行情况进行抽检,使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时就对投资风险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促使投资者购买符合自身承受能力的信托产品。其次,对客户适当性管理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公司在募资过程中,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具有一定资本实力、对投资风险有一定认识,并可以接受相应损失的投资者才能认购信托产品,确保客户认购产品在其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以内。 4、其他风险管理 信托公司流动性风险识别,坚持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分析当月公司的投资情况,未来数月的资金计划情况,计量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金额,确定资金流动性缺口大小,识别判断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信托公司通过测算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对公司、产品的运行做到持续监控。信托公司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产品流动性风险,提高公司、产品的抗风险能力,采取多种方式检测流动性风险,通过历史情景分析公司的流动性状况,通过压力测试检测公司、产品的承压能力,并定期对模型进行调整和更新。2012年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政策和监管规定的调查研究,加强与监管部门和行业间的沟通、联系,以尽可能准确地判断分析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的未来趋势,来管理政策风险。 坚持“遵纪守法”、“守法+1”的经营方针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在完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公司主要通过制度规范和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训来防范道德风险。严格履行受托人的监管义务,妥善管理信托投资项目,把道德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2012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加大,信托加大了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关注,对项目设定了严格的风控措施,投后持续跟踪,公司的房地产信托均成功实现了兑付,信用风险稳定可控;对资金池类信托,通过各类流动性指标严格控制产品流动性风险,2012年资金池业务开展正常,产品流动性良好。 第五节 会计报表 一、 自营资产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 (2013)审字第60799520_B01号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翠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姝英 2013年3月19日 (二)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二)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万元 ■ (三)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2年 金额单位:万元 ■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1年 金额单位:万元 ■ 二、信托资产 (一)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 第六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1、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2、公司财务报表是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其它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4、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5、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于资本公积中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7、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8、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9、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0、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1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余额、交易和未实现损益及股利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13、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本集团各项业务的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分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包括:信托管理费,该收入是根据信托合同规定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确认应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受托人报酬。证券、期货代理买卖佣金收入,于所提供的服务完成时予以确认。证券承销收入,于证券承销完成时确认收入。 (2)利息净收入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都按存出资金或让渡资金的使用权的时间及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3)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4)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包括积分管理收入、物业管理费收入以及基金管理费收入等。 14、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15、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确认应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受托人报酬。 二、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四、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一)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信用资产风险分类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如下: 表6.5.1.1金额单位:万元 ■ 注:以上资产数据未包括货币资金等非风险资产。 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表6.5.1.2金额单位:万元 ■ 3、投资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如下: 表6.5.1.3金额单位:万元 ■ 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前五名长期股权投资实体情况如下: 表6.5.1.4金额单位:万元 ■ 5、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如下: 表6.5.1.5 ■ 6、表外业务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表外业务情况如下: 表6.5.1.6 ■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金额单位:万元 ■ (二)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金额单位:万元 ■ (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金额单位:万元 ■ (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2金额单位:万元 ■ 2、本年度信托项目清算情况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6.5.2.2.1金额单位:万元 ■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2金额单位:万元 ■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3金额单位:万元 ■ 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3金额单位:万元 ■ 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情况 平安信托继续秉承财富管理的核心理念,持续搭建开放式产品平台建设,持续保持创新产品能力和进一步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公司凭借在私人财富管理方面的领先优势立足资本市场和非资本市场,为客户提供专业、全方位、一站式的理财服务。 2012年,公司于资本市场推出海外结构化挂钩型产品、提升型结构化证券投资产品等产品;并相继于非资本市场推出了净值型债券和结构化债券等多样化债券投资产品,地产业务率先于同业推出商业地产信托模式等创新业务,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更好的满足不同种类的投资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本公司作为信托项目的受托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平、公正地处置信托财产。本年度无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财产损失情况。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如下: 表6.6.1 ■ (二)关联交易方 报告期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6.6.2金额单位:万元 ■ (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1金额单位:万元 ■ 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2金额单位:万元 ■ 3、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表6.6.3.3.1金额单位:万元 ■ 4、信托项目之间交易情况 表6.6.3.3.2金额单位:万元 ■ (四)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事项以及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事项。 六、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7年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颁布)。公司信托业务自2009年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颁布)。 第七节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52,955.96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54,373.0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5,295.60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3,931.45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8,101.95万元。为了更好地支持业务发展,公司决定2012度不对股东派发股利。 报告期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92,879.94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98,180.71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7.2金额单位:万元 ■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八节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没有发生变动: 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动。 三、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分立合并事项均未发生。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没有违法、违规及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事项发生。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情况 自2012年9月至11月,深圳银监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2月出具了《检查事实与评价》,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制度等给予充分肯定,也对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评价意见。公司在收到《检查事实与评价》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银监局提出的评价,同时要求各部门深入自我检查,有效识别风险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流程,有效防范合规风险,并按时反馈银监局的检查评价。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接到银监局正式的检查报告。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事项临时报告。 八、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事项。 第九节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所开展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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