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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18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袁汉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汉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海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1,707万元,下降了73.39%,主要系本期收回陕西好猫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余款所致。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640万元,增长了182%,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310万元,下降了37.27%,主要系明德学院预收的学费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4、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4,888万元,增长率42.87%,主要系烟草配套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5、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了3,482万元,增长率51.60%,系销量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了26万元,增长率45.20%,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相关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28万元,增长了98.2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老厂区折迁补偿款冲回相应坏账准备及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使应收款项相应增长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76万元,增长了45.10%,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净利润增加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83万元,增长了141.59%,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货款增加及控股子公司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土地款,相较现金支出较多。 10、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34万元,增长了146.66%,主要系收回陕西好猫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余款。 11、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76万元,减少了231.55%,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12、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2,640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五、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1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单位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暨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5月7日召开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详见2013年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8) 2013年4月22日,公司董事局收到了股东单位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4,32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提交的《关于提名刘书锦先生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推荐刘书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关于选举刘书锦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核,认为万裕文化有限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的议案》,提名张兵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因其本人提出撤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申请,公司不再将《关于选举张兵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3年4月10日和4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3-05,2013-14)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书锦先生简历 刘书锦,男,1969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书锦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刘书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16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5月7日召开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详见2013年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8) 2013年4月22日,公司董事局收到股东单位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刘书锦先生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提议将《关于选举刘书锦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单位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5)。 公司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的议案》,提名张兵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因其本人提出撤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申请,公司不再将《关于选举张兵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3年4月10日和4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3-05,2013-14)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 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 5 月 7日(星期二)上午 9:30 2、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201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8.1、关于选举袁汉源为董事的议案 8.2、关于选举陈晖为董事的议案 8.3、关于选举梁培荣为董事的议案 8.4、关于选举王文强为董事的议案 8.5、关于选举王毓亮为董事的议案 8.6、关于选举赵天骄为董事的议案 8.7、关于选举王周户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8.8、关于选举聂鹏民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8.9、关于选举刘书锦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关于选举王洲锁为监事的议案 9.2、关于选举顾德刚为监事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5 月 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 年 5 月 3—6 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登记处: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 涛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1778556 传 真:(029)81778533 联系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公司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1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 刘书锦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 _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刘书锦,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7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 刘书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书锦(签署) 日 期: 2013.4.21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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