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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ST欣龙 公告编号:2013-01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5家,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1,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1.9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8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 股1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2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控股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3,000万股自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2年4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其余投资者认购的股份9,100万股自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限售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 (二)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1,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1.97%。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三、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四、限售股份持有人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5位投资者——西安长形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宋丽双、张宇、上海瑞艾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县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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