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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18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73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21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55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8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3,3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6,7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3年5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66,7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07元。 八、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 咨询联系人:黄卿义 咨询电话:010-52255555 传真电话:010-5225663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19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披露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因修改数据时疏忽导致全文和正文中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不一致,现将报告全文修订如下: 一、第三节重要事项,第四项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外,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第一季度利润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全年的盈利预测产生影响。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以后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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