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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内需求增长回落、通胀压力增长、投资减少及国外发达国家的贸易增长出现萎缩或停滞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年行业在从紧和较为严峻的形势下运行。 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提出了“质量提高年,管理提升年,练好内功年,加大投入年”的 “四个年”建设,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同时,认真分析形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拓展市场,确保了公司的平稳运行,公司主要染料产品的销售量同比略有增加。 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547,094,061.74元,同比增加15.68%;实现营业利润410,613,972.75元,同比下滑27.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303,669,760.38元,同比下滑35.30%。因下游纺织印染行业需求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分散染料价格下滑明显,导致公司分散染料业务利润额和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具体为: 2012年2月17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闰土研究院”),从闰土研究院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2年4月12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虞勤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勤业公司”),从勤业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2年5月2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新材料公司”),从新材料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与上期相比,本期合并的单位未减少。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0日上午9: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4月9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加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赵万一、张天福、黄卫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47,094,061.74元,同比增长15.68%,营业利润410,613,972.75元,同比下降27.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669,760.38元,同比增长35.30%。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29,036,736.17元,按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03,673.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5,733,824.16元,减2012年已分配利润153,4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8,466,886.71元。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83,5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元(含税)4元,共计153,4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185号《关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新修订的《授权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在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8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318.4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及保荐费13,690万元后,于2010年6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16,628.4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2,380.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248.05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614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简答》(2010年第1期)和财会[2010]25号《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将与股票发行非直接相关的费用1,109.18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1,109.18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215,357.23万元。 (二)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568.6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7,584.5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29万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262.7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971.23万元,投资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750万美元(折人民币4,755.82万元),投资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25,375.00万元,投资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30,9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7,584.5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72万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01,125.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93,007.19万元,差异8,118.77万元,原因一方面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827.47万元,其中2010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26.27万元,2011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107.34万元,2012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93.86万元;另一方面系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供应商投标保证金291.30万元,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0 年7 月23 日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42,000万元和超募资金26,144.61万元合计68,144.61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2012年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0,000万元投入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一方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2 年5月1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计划的议案》,决定将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实施主体和投资计划进行变更。 项目实施主体原计划由上市公司来实施,为考核和管理需要,由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实施;项目原计划用地160亩,因立项时间较长,国内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充分发挥烧碱项目综合效益,需安排实施配套“年产9万吨双氧水项目”和氯资源衍生产品项目,增加用地280亩。新增土地地点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二期东区的新围区块内;公司计划使用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原有募集资金42,000万元和超募资金26,144.61万元(其中“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7,566.40万元,配套“年产9万吨双氧水项目”使用超募资金8,578.21万元)合计68,144.61万元在浙江省上虞市设立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和配套项目的实施、运营管理工作。 项目原预计竣工时间为2012年12月,预计达产时间为2014年12月;现项目预计竣工时间为2013年12月,达产时间为201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1月14日止,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将上述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5月15日止。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为17,584.50万元。 2、手续费支出 公司本年募集资金手续费支出合计金额0.29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9,5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利瑞”)增资,其中4,500 万元用于其正常营运所需的流动资金,5,000 万元用于其项目后续建设。 江苏和利瑞将用于项目后续建设的 5,000 万元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于2010 年11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2年度,江苏和利瑞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银行手续费支出0.044万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江苏和利瑞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018.54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41万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江苏和利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应为-18.95万元,实际为0.03万元,差异18.98万元,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8.98万元,其中2010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7万元,2011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61万元。 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具体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详见三、(三)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0日下午3:00在财富广场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4月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晖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决议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201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185号《关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在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06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联系人:刘波平 王燕杰 通讯地址:上虞市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06室 邮政编码:31236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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