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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冯全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掌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寿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2013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4、201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42号)。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全宏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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