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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国内生活用纸行业继续产能扩张的态势。虽然欧洲危机及美国经济放缓继续困扰全球经济,但生活用纸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缓解了公司缺货压力,销售量持续上升。在改善销售结构的同时,销售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通过统筹职级调整、精简人员,公司增产增销、加大奖励力度的同时,总人数减少,管理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纸浆为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公司生产耗用的纸浆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为50%以上,纸浆成本2012年处于相对低位,公司盈利状况进一步改善。

  同时,公司采取横向一体化,与关键客户建立战略联盟,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Face和Lotion系列的手帕纸为重点,积极推动了洁柔品牌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233,94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3%,营业利润21,820.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7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89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3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A、2012年9月,珠海中顺向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申请注销登记,根据该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珠海中顺获准注销登记。自注销日起,公司不再将珠海中顺纳入合并范围。

  B、2012年11月,中山纸类回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根据该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中山纸类回收获准注销登记。自注销日起,公司不再将中山纸类回收纳入合并范围。

  C、2012年7月,根据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建设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议案》,拟设立中顺洁柔(云浮)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中顺”)。2012年8月,公司出资设立云浮纸业。自成立日起,公司将云浮纸业纳入合并范围。

  D、2012年7月,根据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设立中顺洁柔(云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商贸”)。2012年9月,公司出资设立云浮商贸。自成立起,公司将云浮商贸纳入合并范围。

  ②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A、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B、报告期内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同比上升50%以上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2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4月22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宗军先生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2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姚本棠先生、陈敬云女士、阮永平先生、王宗军先生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2年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3,94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3%,营业利润21,820.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7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89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31%。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3年度预算:主营业务收入288,000万元;主营业务净利润为18,8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3]第12005000012号),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806,281,914.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180,994.8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318,099.48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83,862,895.32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17,186,792.72元,减去已分配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32,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9,049,688.04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521,528,240.23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 年度末总股本 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 31,200,0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4,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37,849,688.04元, 滚存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母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为1,417,528,240.23元,股本增加至312,000,000股。

  董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的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2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意见:中顺洁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中顺洁柔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中顺洁柔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意见:中顺洁柔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中顺洁柔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中顺洁柔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公司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 2012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之“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2012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之“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在原批准的为子公司201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195,955万元的额度基础上,再追加60,000万元担保额度。

  《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担保的公告》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为:

  1、原第七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0万元。”

  2、原第二十一条为“股份总数为20,8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20,800万股。”

  现修改为“股份总数为31,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200万股。”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3年04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部分条款,如下:

  ■

  修改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3年04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请邓冠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6月3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地震灾区捐赠的议案》。

  《关于向地震灾区捐赠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邓冠杰: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并获取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中顺纸业有限董事长室助理;2008年至201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201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邓冠杰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邓冠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0.0617%的股份;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而间接持有公司2.9014%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1.4727%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通过以上三股东控制本公司 54.4358%的股份。邓冠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6月3日(星期一)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3年6月3日(星期一)10:00开始,为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张海军、邹晶晶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3年5月3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2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4月22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认为公司 2012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2013年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合理科学,同意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3]第12005000012号),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806,281,914.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180,994.8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318,099.48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83,862,895.32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17,186,792.72元,减去已分配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32,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9,049,688.04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521,528,240.23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 年度末总股本 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 31,200,0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4,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37,849,688.04元, 滚存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母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为1,417,528,240.23元,股本增加至312,000,000股。

  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自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3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

  追加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经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201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95,955万元。

  现为保证中顺洁柔(云浮)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中顺”)、成都天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天”)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原批准的为子公司201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195,955万元的额度基础上,再追加60,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度子公司追加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以上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该等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在不超过已审批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上述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成都天天

  成都天天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岳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公司的营业范围为纸品生产、加工及销售;产品的出口业务;设备、配件、原辅助材料的进口业务。其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彭州市升平乡双峰村3社。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正中珠江事务所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成都天天总资产51,021.49万元,净资产20,628.65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8,551.71万元,实现净利润3,204.28万元,其资产负债率为59.57%。

  经正中珠江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成都天天总资产38,410.23万元,净资产22,424.37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40,251.83万元,实现净利润2,226.91万元。

  (二)云浮中顺

  中顺洁柔(云浮)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邓冠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00万元,该公司的营业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不含印刷工序);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注册地址为罗定市双东街道双东居委会龙保路168号。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正中珠江事务所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云浮中顺总资产20,486.74万元,净资产13,139.42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60.58万元,其资产负债率为35.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各子公司实际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实际已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23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7.31%,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3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地震灾区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与其他董事紧急磋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向受灾地区捐赠公司产品约110万包,其中:FACE系列面巾约100万包,FACE系列软抽约10万包。

  公司将继续关注抗震救灾工作,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为抗震救灾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3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欲武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董晔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邹以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本棠先生、保荐人杨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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