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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司实施了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公司文化建设,坚持在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下调整和出售非核心业务,同时在核心业务方向上集中企业资源,致力于培育和发展竞争力。

  报告期,本司营业总收入9,94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8%,净利润2,202.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92%。

  报告期业务回顾:

  (一)BOT交通基础设施相关业务

  “深圳车港”作为集联检关口和停车场为一体的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BOT项目将在政府规划并承建的“U”型高架桥通道竣工后大规模投入使用。本司的策略是利用“深圳车港”所占据的特殊战略位置,将其培育为本司BOT基础设施服务业务中可贡献稳定收入的项目。报告期内,本司借助项目处于政府规定的运作过渡期以及本司的物管团队必须按政府的要求负责整个建筑本体物业管理业务的特点,以试营业的方式对适应复杂人流、车流的口岸商业模式进行深入探索,在降低口岸设施管理成本的同时,为实现今后“深圳车港”的稳定收入打下了基础。

  (二)不动产项目的开发与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住宅房地产业仍然处于限贷限购的政策环境,本司不动产开发和销售业务相应进行的调整、发展回顾如下:

  (1)长沙·太阳星城(青竹湖·太阳谷)项目是十一五计划中建设部立项的绿色示范双百工程。该项目座落于长沙青竹湖生态科技业园区内,占地范围约53万平方米,已报建的可建面积为65万平方米。 本司间接持有长沙项目45%的权益,根据最初设立的长沙项目管理协议框架,本司不动产开发业务团队作为该项目开发管理人。长沙项目已建成的第一期ABC区约7万平方米共387个单位和384个车位(除了已预售的约39个单位共1万平方米的房产外),本报告期内项目管理人推迟了销售。为降低在限购限贷政策下因推迟销售带来的产品存货和积压的风险,在征得项目股东同意下,项目管理人以包销项目第二期AB区内报建的约5万平米未来建成住宅产品的形式同独立第三方(湖南高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包销合同:规定该区域内产品的建筑成本由包销方支付,建成产品由其包销。独立第三方根据包销合同一次性支付了可以涵盖该地块前期全部投入成本的定金。此项经营开发模式的调整可以对冲长沙项目第一期AB区预售推迟带来的风险。

  (2)深圳·南山创意星城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占地约4.2万平方米。本司在上一个报告期内已按城市更新条例将其规划为一个不超过30万平方米的大型绿色城市综合体,并已向市政府正式申报了专项规划方案。报告期内,为加快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周期,本司以申报的专项规划方案为基础与独立第三方(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就开发南山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以合作组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的项目公司方式来实施该项目开发。本司将在政府确认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的当年以拆迁补偿的形式取得出让旧厂区内所有旧厂房产权的收益,并以享有项目公司优先股权益来实现该城市更新项目未来的收益。该项目合作经营开发模式的调整,将加快在当前政策环境下本司的城市更新项目取得收益的周期。

  (3)深圳·平湖片区旧改项目的前期工作在上一报告期内已展开,报告期内根据实际地块权属情况调整和扩大了平湖城市更新项目的范围,前期工作中已按独立地块范围分别向政府申报了不低于60万平米建筑面积的专项规划方案。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加大了对平湖片区旧改项目的资源投入。此项投入的调整,可促进本司不动产开发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未来新城镇建设的十二五规划方向。

  (4)报告期内,肇庆·北岭国际村项目已在项目合作方广金集团主导下,对项目公司的原担保方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仲裁确认原担保方因其担保义务而不享有原始合作合同中30%的项目开发权益。本司认为项目合作方采取仲裁申请的主动行动可以加快前期进程。 双方股东在仲裁行动上的配合,预期可加快项目进展且不影响原有的权属权益。

  (5)本司仅占珠海·海韵星湾住宅项目25%的开发权益。在上一报告期内,占75%开发权益的富国银行主导的规划调整、报建的进程继续延期。 因此,在本报告期内,本司按照上一报告期的预定计划启动了退出投资的程序,实现了对该项目无风险快速退出的经营运作,取得了合理的投资收益。该项目的退出投资运作可减轻本司在住宅开发业务方向上的风险。

  (三)不动产经营管理业务

  本报告期内该业务在已整合成型的管理模块下运作:期内上海大名星苑酒店已完成结业、新签约的平湖凤凰星苑装修工程在报告期内进行,部分空间已投入经营。本司不动产经营管理业务的四个管理模块。即“社区环境管理及公用设施服务”、“酒店式公寓业务及绿色物业管理”、“度假酒店与会所经营”、“经营性物业租赁和资产管理”均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四)低碳技术集成和环境处理业务

  该项新业务因在报告期内未能按照预期进行签约而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新年度业务展望:

  (一)BOT交通基础设施相关业务

  “深圳车港”连接深圳城市交通干线的U型高架桥工程完成循环连接后,将带来极大的通行便利,届时所涉人、车流量均将大幅增加。 在2013年内本司将针对目前口岸周边区域交通的现状和联检单位提出的实际需求,具体落实改善人车通行效率的实质性步骤。争取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大幅提高“深圳车港”收益的潜力。预计2013年“深圳车港”仍处于过渡期的试营业阶段。突破各类效率瓶颈、探索和完善在口岸复杂的交通条件下的大型停车库设施的管理, 开发带来稳定收入的综合商业模式是新年度的业务重点。

  (二)不动产项目的开发与销售业务

  不动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在2013年的展望如下:

  (1)长沙·太阳星城(青竹湖·太阳谷)项目原计划在2012年内应完成的预售计划,延期到新年度报告期内完成,管理人还将在新年度落实不低于10万平米的新开工建筑面积。

  (2)深圳·南山城市综合体的城市更新项目,因已按计划在本报告期内调整为合作开发的模式,本司计划在新年度内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完成专项规划方案报批的工作,年内取得开发主体和产品指标的确认,使本司在年内实现旧厂房拆迁的收益, 在今后的报告期间内加快落实建设期内的优先收益及城市更新完成后的回迁收益。

  (3)在本报告期内, 本司已根据深圳·平湖片区旧改项目的具体现状,参照了新颁政策对专项规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修改了前期拆迁补偿地块的范围。在新年度内本司将加快独立地块的前期结算工作,完善开发手续。计划年内落实第一批不低于10万平米建筑面积的旧改开发建设权益。

  (4)肇庆·北岭国际村项目在报告期内仍以合作方为主导处理土地的前期手续。在新的报告期内,合作方已承诺通过仲裁办法加快历史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双方同时计划在新报告期内形成新的实现收益的方案。

  (三)不动产经营管理业务

  在新的报告期,本司不动产经营管理的各相关管理模块均计划分别在传统业务方面实现不低于20%的业务增长,同时还计划在新商业模式下,相关新业务实现不低于报告期传统业务量30%的新增营收。

  (四)低碳技术集成和环境处理业务

  本司开展的低碳技术集成和环境处理工程的业务是在低碳经济大趋势下开发的提供环境处理技术和环境工程营造的新业务,该业务的拓展取决于实质性的区域工程项目的签约,因此新年度内业务发展具有不确定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局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如下:

  肇庆项目是本司在向香港港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售高速公路项目(水官高速)的交易中合法取得的,由于港澳控股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曾以市场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该项目,因此该项目法律手续比较齐全,而且原港澳控股在合约履行上已尽了全部义务,无履约过错。违约方实为合约甲方的关联方,合约中该项目土地使用的担保人为合约甲方,该单位是肇庆市政府所属的北岭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同肇庆七星发展公司为一个机构),即甲方是在该区承担一级土地开发管理的责任单位(现已隶属国资局)。2008年本司与广金国际公司合作,共同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并未完全按照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执行,未来与广金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董事局将恪守高度的诚信职责和勤勉义务,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为股东争取最大的利益。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已对所涉及的事项作了说明,经监事会审查,同意董事局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4月8日发出,并于2013年4月20日在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另有董事尹建华因出差外地委托董事丁芃出席。2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201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财务审计报告。

  三、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司(母公司)本年度盈利29,278,932.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02,244,944.90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72,966,012.18元,董事局建议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注册会计师2012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局建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司201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为60万元。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司201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为60万元。

  五、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公告。

  六、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本司《章程》的规定,本司股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提名丁芃、江津、尹建华、郑列列、王行利、雍正峰、吕卫东、丹尼尔·保泽方、王洁萍为本司新一届董事候选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提名武良成、戚聿东、林功实、邹蓝、李伟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其中:武良成、戚聿东、林功实、邹蓝、李伟民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 关于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根据上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董事局主席:每月薪酬32800元。

  董事局副主席:每月薪酬17400元。

  董事津贴:每月8000元。

  独立董事津贴:每月8000元。

  监事津贴:每月8000元。

  八、 关于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九、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 2013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摘要及财务报表。

  十一、关于对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局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如下:

  肇庆项目是本司在向香港港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售高速公路项目(水官高速)的交易中合法取得的,由于港澳控股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曾以市场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该项目,因此该项目法律手续比较齐全,而且原港澳控股在合约履行上已尽了全部义务,无履约过错。违约方实为合约甲方的关联方,合约中该项目土地使用的担保人为合约甲方,该单位是肇庆市政府所属的北岭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同肇庆七星发展公司为一个机构),即甲方是在该区承担一级土地开发管理的责任单位(现已隶属国资局)。2008年本司与广金国际公司合作,共同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并未完全按照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执行,未来与广金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董事局将恪守高度的诚信职责和勤勉义务,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为股东争取最大的利益。

  上述决议1、3、4、6、7项及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芃,女,62岁,大学。1977-1982年在武汉空军司令部任翻译;1982-1991年在福建省外贸总公司出口部任副总经理;1991-1993年在厦门丰盛贸易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3-至今任本司董事局主席。是本司控股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江津,女,50岁,硕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起先后任北京市审计局宣武分局审计师、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进出口部会计师、中国电子器件深圳公司会计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至今任深圳市免税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司董事局副主席。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列列,男,59岁,博士。1988-1989年在威斯康星?MADISON大学任客座教授;1989-1993年在香港WAEDLY-THOMSON公司任投资顾问;1993-至今任(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司董事总裁。是本司控股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尹建华,男,59岁,大学,工程师。1970-1983年在基建工程兵202团工作;1983-1984年在深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技术科任科长;1984-1989年在深圳市政府基建办施工处工作;1990-1992年在深圳市建设局任科长;1992-至今在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本司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行利,男,44岁,大学,建筑工程师。1993-1996年在深圳创华合作有限公司工作;1996-1999年在深圳金海滩旅游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1999-至今在本司工作,任项目总监。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雍正峰,男,43岁,大学,高级会计师。1991-1995年在宁夏金属回收总公司工作;1995-1996年在清远市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财务部任会计师;1996-1998年在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任项目经理;1998-2009年在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任审计部部长,本司监事;2010-至今任本司董事、财务总监。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卫东,女,46岁,大学。1991-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丹尼尔·保泽方,男,38岁,大学。1999-2000年在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公司工作;2000年在德意志银行慕尼黑分行国际贸易部工作;2001年在Dywidag Systems International(DSI)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贸易部工作;2001-2003年在德国慕尼黑机场凯宾斯基酒店任助理主任;2004-2005年在广州开发区政府国际事务协调及促进外商投资处工作;2006-至今在本司任助理总裁、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洁萍,女,41岁,硕士,1995-2003年在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至今在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工作,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良成,男,51岁,博士,曾在武钢集团、深圳广顺实业发展公司工作,1995年-至今在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工作,现任副院长。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蓝,男,58岁,硕士。1973-1978年在无锡第34中学工作;1981-198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1988-1995年在中信国际研究所工作;1995-1999年在国家体改委工作;2000-2004年在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工作;2004年至今在深圳报业集团工作。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伟民,男,49岁,硕士。1981-1993年在湖南株洲南方公司工作;1996-1997年在深圳深华集团公司工作;1997-2006年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至今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戚聿东,男,47岁,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产业组织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0余项,先后被授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曾担任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稠州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二级教授、财务学方向博士生导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功实,男,76岁,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自1962年起在清华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研究生处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1996年起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工作,历任教授、副院长、学部主任,现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课程主任。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的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4月8日发出,并于2013年4月20日在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另有监事王洁萍因出差外地委托监事刘丽萍出席。出席会议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经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核同意董事局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三、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本司《章程》的规定,本司股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提名熊金芳、汪健飞为新一届监事候选人。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

  1、 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

  2、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六、 2013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摘要及财务报表。

  七、 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已对所涉及的事项作了说明,经监事会审查,同意董事局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

  上述决议第1、4项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熊金芳,女,50岁,大学,1983-1988年在武汉市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88-1989年在深圳市恒昌贸易公司任法律顾问,1989-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监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健飞,男,40岁,大学,1993-至今在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工作,现任财务管理部部长。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伟民,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25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李伟民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伟民(签署)

  日 期:2013年4月20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林功实 ,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0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虽然年龄超过70岁,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且社会兼职少,有足够的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林功实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林功实(签署)

  日 期:2013年4月20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戚聿东,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48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戚聿东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戚聿东 (签署)

  日 期: 2013年4月20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武良成,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下转B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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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