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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天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卫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卫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了21.09%,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和上缴税费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了44.4%,主要原因是销售增长直营商场专柜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3、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了57.7%,主要原因是直营终端装修支出及门店租金增加; 4、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减少29.1%,主要原因是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 5、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了26.37%,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 6、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34.82%,主要原因是偿还原材料供应商的往来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加了78.47%,主要原因是员工工资及社会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8、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3.9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加大营销推广及全国性的大型促销活动; 9、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33.84%,主要原因是本期上缴增值税减少; 10、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6.41%,主要是营销终端促销活动费用及广告宣传费用增加; 1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02.29%,主要原因是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少; 1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3.44%,主要原因是应收款账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金增加;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64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99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投入在建工程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六、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天武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家纺 公告编号:2013-00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02,895,32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7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600万股,并于2010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6,300万股。 2010年9月9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94,500,000股。 2011年6月29日,公司实施201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分配前公司总股本为9,450万元,分配后总股本增至15,120万元。2011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9,450万元变更为15,120万元。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姜天武及一致行动人伍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建伟、张爱纯、李军、李菁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其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2,895,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5%。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说明: 根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姜天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伍伟女士、公司股东李建伟先生、张爱纯女士、李菁先生、李军先生所持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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