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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全球经济前景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美国经济未出现明显的复苏迹象,而欧债危机却在进一步加深,导致国外市场需求不旺,工业丝整体毛利空间收窄。国内也长期面临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和出口紧缩的压力,使得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总体上说经济形势并不乐观。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坚持以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通过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生产经营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呈现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但整体效益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186,553.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68%;实现营业收入91,27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9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把握市场供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关注市场动态,在巩固现有市场和积极推进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建设的同时,不断开发和培育新市场,把握产品供求,调整产品结构,进行产品创新,努力提高公司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大力推行5S管理,将5S逐步导入到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生产成本,维护生产安全和稳定,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 2、集中力量抓新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全心全意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的建设。完成了土地招拍挂工作,取得了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如期完成了厂房的施工建设,按期完成设备的采购以及进口报关工作,积极落实项目贷款申请并获得批准,大力进行人员招聘以及培训工作,完成了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安装图的设计、审核、施工),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选定,目前该项目已处于试生产阶段。 3、广纳贤才,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培育营销队伍拓展市场 人才是企业发展最核心的要素,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是公司201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采用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等形式,多渠道引进人才,充实与壮大员工队伍。更是以美国子公司的成立为契机,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高端人才的招募,目前已吸引了多位行业中的翘楚加盟。2012年公司两次对薪资制度进行调整,规范了员工的薪资体系,提高了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本年度更是不断充实销售队伍,销售人员翻倍增长,营销队伍不断壮大。销售部门还实施了系统的生产工艺技术知识、营销知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并制定和实施了新的销售考核方案,引入业内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激发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实施绩效考核,加强对销售人员的锻炼和选拔,实行优胜劣汰、优中选优,实现销售团队的高素质化。 4、严格安全生产,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是公司的底线,是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2012年下半年以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引入,制度化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的危险作业许可受控管理,使被动安全局面得到扭转。在严查、严控、严管的高压态势下,赤裸裸的违章、违规、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实质性转变,年末通过了市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 在环保方面,公司坚持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为根本,全面贯彻公司环境方针和管理目标,结合环保要求和环境现状,实施节能降耗减排、项目环保三同时、治污设施更新完善,以及产、治、排污染物的控制管理等工作,确保了稳定达标排放,实现了省级绿色企业这一多年的愿望。公司还顺利通过了ISO/TS16949、ISO 9001、ISO14001等体系的审核工作。 5、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在紧抓经营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强化董事会责任,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点监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2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就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整体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以前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新增了3家合并单位: 1、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本期公司与湖州和孚黄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40000472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出资9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经过股权变更,公司目前持有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期公司出资设立香港展宇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59802837-000-05-12-5的《公司注册证书》。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出资0.4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80%,占其实收资本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汉鼎(香港)有限公司、盛丰中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0.16万美元受让汉鼎(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赛鼎纺织有限公司70%股权,以0.86万美元受让盛丰中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赛鼎纺织有限公司5.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12年8月10日完成了公司变更,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8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
股票代码:002427 股票简称:尤夫股份 编号:2013-01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因公司发展与壮大需要,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尤夫科技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为尤夫科技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尤夫科技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尤夫科技75%的股权);注册地址: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和孚镇洋东矿区);法定代表人:茅惠新;经营范围:工程用帘子布、帆布等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注册资本:2,457.86万美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956.60万元,净资产为9,898.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96%,营业收入为22,923.85万元,净利润为-3,369.1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0,152.41万元,净资产为10,040.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99%,营业收入为5,773.67万元,净利润为-713.99万元。(未经审计)。 三、浙商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企业保证。 2、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中国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企业保证。 2、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1、本公司为尤夫科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进一步支持其发展与壮大。 2、尤夫科技现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同时本公司委派了财务负责人,负责尤夫科技的财务核算,本公司对尤夫科技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此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尤夫科技财务状况稳定,生产正常,销售呈增长态势,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且风险可控。 3、本公司对尤夫科技出资1,843.27万美元,占其7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尤夫科技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4、鉴于尤夫科技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9,000万元,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为3,88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9,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3,88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为3,880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93%。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3,000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43%。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授权事宜 在为尤夫科技提供担保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七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胡运丽、陈永火、高赟。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丽女士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2,768,915.78元,同比增长14.15%;利润总额12,998,049.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5,288.98元,比上年度减少62.90%。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44,200,006.69元,按公司2012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20,000.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总额为186,164,525.71元;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238,195,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2,381,95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公司拟续聘其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13年4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3 年5月16日上午 9 :30 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 9:30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本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3 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会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增选冯小英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增选江先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为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13 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 年5月1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彦、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邮编:31301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陈有西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许宏印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孟祥功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陈彦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民儒、许宏印、陈有西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2012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2,768,915.78元,同比增长14.15%;利润总额12,998,049.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5,288.98元,比上年度减少62.9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44,200,006.69元,按公司2012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20,000.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总额为186,164,525.71元;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238,195,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2,381,958.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及《公司章程》的分红政策。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公司拟续聘其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3】328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借贷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七)项“借贷”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减少筹资成本,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公司计划201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贷款(含之前通过的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授权董事长茅惠新先生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冯小英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增补冯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冯小英:女,1963年出生,毕业于菱湖中学,高中学历。先后就职于湖州新溪绸厂、湖州新溪丝厂、菱湖区丝绸厂等。2004年起就职于尤夫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任期为2011年11月至2014年11月。 冯小英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副董事长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江先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增补江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江先健:男,1969年11月4日出生,199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拥有高分子材料学士学位。1993—2000年,就职于开平泰立帘子布有限公司,历任质量部主管,技术部主管及生产厂长;2000—2012年,加入开平霍尼韦尔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历任织物高级工程师,工艺主管、浸胶部生产经理,新项目运营经理及开平联新第二有限公司翠山湖工厂厂长,拥有19年轮胎帘子布的生产管理经验及轮胎帘子布项目扩建的经验与能力。 江先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次增选江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2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0元,共计募集资金62,1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84.00万元(已扣除先期预付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81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92.35万元和先期预付承销费20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523.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第142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和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将原计入发行费用的路演推介费等343.04万元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58,866.69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3,903.9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7.37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754.75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7.8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658.7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35.23万元。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3.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专项存储制度》)。根据《专项存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201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超募资金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8,786.7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投入32,659.21万元,超过承诺投资总额3,872.51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决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补充审议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3,080.47万元以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36.74万元合计4,117.21万元用于“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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