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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良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86.64%,主要是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190.0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销售和售后人员差旅费借款增加以及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筹建借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5.1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持续建设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7.11%,主要是由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5月将有4条生产线投入试生产,本报告期采购相关生产设备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242.4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有所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7.1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人员较去年末有所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109.6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有所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5.08%,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以产品入库成本将复合材料压机及LFT-D生产线销售给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产生毛利所致。 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4.87%,主要是由于2012年销售人员业绩提成随销售收入的减少而有所下降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9.39%,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货币资金相应减少,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相关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所致。 5、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营业外支出事项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0.6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销售产生的现金流入有所增加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0.28%,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原材料采购量有所下降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97.3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支付的相关税费有所下降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6.94%,主要是由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向银行借款所致。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产生利息支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2005年销售给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的5台(套)HF1100压机产品出现合同纠纷。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四、3、洛阳龙羽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一、(三)洛阳龙羽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三、(三)洛阳龙羽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重大诉讼判决暨复牌公告”(编号:2011-040)、201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一、洛阳龙羽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重大诉讼二审裁定公告”(编号:2012-023)、201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三、(三)洛阳龙羽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及2012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三)洛阳龙羽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10年12月14日、2011年3月23日、8月23日、11月7日、2012年4月26日、5月29日、8月28日及2013年4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的进展情况如下: 2013年2月2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洛阳中院尚未对本案做出判决。 ■ (二)担保情况 ■ (三)建立“3D 打印制造实验室”研究项目 2013年3月7日,公司与昆山永年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永年”)、江苏永年激光成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年”)签订了《3D打印成形平台购销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启动公司建立“3D打印制造实验室”所需的硬件平台建设和相关人员培训,购买的设备顺利交付并投入使用后,公司将具备开展复合材料、陶瓷、硅酸盐等材料3D打印制造工艺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并加快推进公司“3D打印制造实验室”的顺利建成及投入运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3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009的《关于签订<3D打印成形平台购销合同>的公告》。 (四)与昆山永年、江苏永年共建“海源-永年预应力钢丝缠绕压机研发中心” 2013年3月7日,公司与昆山永年、江苏永年签订了《共建“海源-永年预应力钢丝缠绕压机研发中心”协议书》,旨在开展对公司现有压机产品轻量化设计和新产品的研究,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1、完成营业执照变更 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源新材料累计增资32,000万元人民币。经公司同意,子公司已变更了经营范围,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福建省建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507841000247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海源新材料注册成立、历次增资以及变更经营范围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在《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编号:2012-014)、《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12-033、2012-038、2012-042、2012-050、2013-001、2013-010)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12年5月2日、8月24日、9月13日、10月26日、11月22日及2013年1月26日、4月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子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海源新材料于2012年9月28日与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签订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099.31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海源新材料已支付工程款5,524,614.30元。 海源新材料于2012年10月11日与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有关该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10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2-041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海源新材料已经支付工程款19,911,237.00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如下: 主体厂房、办公楼、配套建筑及厂区附属工程都已进入最后收尾阶段,部分设备已开始安装,预计2013年5月将有4条生产线可投入试生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2013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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