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傅利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美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巧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注:公司于4月16日进行了权益分配,股本因送红股发生了变化,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表中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已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应收票据与年初数相比减少49.57%,主要系票据到期完成结算及背书支付所致; 2)预付款项与年初数相比增加103.97%,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与年初数相比增加57.73%,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备用金、保证金等借款增加所致; 4)交易性金融负债与年初数相比减少84.15%,主要系部分远期合约到期所致; 5)应付票据与年初数相比减少37.66%,主要系公司本期票据到期承兑多于票据开具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与年初数相比减少69.57%,主要系公司于本期发放了2012年度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与年初数相比减少75.52%,主要系本期公司留抵税金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8.32%,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52.7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183.5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长所致; 4)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6.61%,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销售增长,费用也相应增长所致; 5)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42.22%,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销售增长,费用也相应增长所致; 6)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77.27%,主要系外汇率变动,汇兑损益变动较大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312.46%,主要系部分远期合约到期,相应损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8)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257.32%,主要系部分远期合约到期,相应损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5.81%,主要系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11.80%,主要系销售增长,利润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现金流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7.14%,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投入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16.1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的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010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同意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在滨安路 1199 号已征地块启动安防产业基地第二期厂房建设项目,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千万元(详见公司 2010-012 号公告)。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吸收合并完成(详见公司 2011-037 号公告),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由公司继续实施。201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防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追加不超过 17,000 万元投资用于基础建设及装修,其中追加大楼建设费用 4,000 万元,同时投资 13,000万元用于室内装修、办公设备及家具订货安装、室外建设及景观建设等。该项目目前尚在实施中。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丽丽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7,5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3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58,160,800股减至558,123,280股,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4月办理完毕。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2,550万股(含2,550万股)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419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监控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和增资浙江大华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3年1月1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鉴于公司已于2012年5月29日和2013年4月16日实施了2011年度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9.71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341万股。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批复。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利泉 2013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0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吴军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转让,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煤矿安全电子设备及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办公设备及其耗材的销售及安装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系统工程公司总资产62,244.02万元,净资产 29,279.90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413.67万元,净利润 8,200.62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大华股份 2、被担保方:系统工程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系统工程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意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3%。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