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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维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庭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敏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无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维仰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1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总数为29,893,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57%,占公司A股股本的26.0175%。 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 号”文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 万股,并于2012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50,476,374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贺建军先生等其他87名自然人股东及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4名法人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股东的本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陈曙生先生、副总裁兰永辉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曹庭武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王恬女士根据相关规定,还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893,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57%,占公司A股股本的26.01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1人,其中法人股东4人,自然人股东87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经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与本公司2012年4月26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致。 2、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陈曙生先生、副总裁兰永辉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恬女士及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曹庭武先生根据相关规定与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4、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书; 2、本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本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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