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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82版) (二)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 201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拟变更项目为“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5,704.12万元,其中4,438.77万元用于购买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新秀村瑞思大厦1301号办公楼,剩余部分拟用于在上海购置办公场地。该议案经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90,950,073.43元,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18,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骅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8,950,073.43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2,038,483.25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40,897,409.82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于2010年11月29日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34,089.74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项目为“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5,704.12万元,其中4,438.77万元用于购买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新秀村瑞思大厦1301号办公楼,剩余部分拟用于在上海购置办公场地。该议案经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2年度实际使用4,059.29万元,用于购买深圳办公楼,产权已办妥,待装修后交付使用。上海办公场地目前仍在考察选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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