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4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65版)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3-013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7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80 元,共计募集资金30,78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77.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202.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37.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364.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114.7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6.40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5.61 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620.3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03.4万元。

  1、经2011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将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4月19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经2012年2月1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2年3月7日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研发及客户支持中心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2.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经2012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将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7月18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经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2012年8月23日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4392.43万元,连同募集资金利息722.72万元(其中利息293.44万元是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变更基准日起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产生的利息)共计5115.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经2012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经2012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计2170.59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1789.91万元,利息约380.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分别与杭州银行春晖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原“ERP 融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技改项目”主要是基于电力配网安全、移动作业、项目管理、目标管理、配网地理信息等管理系统的生产管理。目前已基本完成包括电力移动作业、配网地理信息等基础性管理系统的投入以及电力目标管理系统的投入。已投入子项目取得了一定的市场效果,近年来,公司的该等子项目的产品在华东、东北、湖北、山东、辽宁、新疆及浙江等地都取得了较好的市场效果。国网公司2010年提出“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人财物集约化、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并逐步开始组织试点。导致电力的管理发生较大调整,电力行业组织架构及管理架构都发生重大变化,强化集中化、扁平化管理,调整优化国网、省局、地县的管理关系。由此导致公司以往规划设计的电力安全管理及项目管理系统架构不再符合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不再投入。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原已投入子项目可以单独运行和管理。

  2. 原“烟草电子政务平台技改项目”的投入中主要是建立烟草企业知识门户、统一用户管理、项目管理、流程审批、移动办公、人力资源等政务办公平台。目前该项目的烟草企业知识门户、统一用户管理、项目管理、流程审批等基础性平台子项目已基本完成投入。已投入子项目目前运行良好,近年来,该等子项目产品在四川、江西、浙江、河南、山东、吉林都取得了一定的市场效果。目前,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市场发生变化,信息化建设强调应用集成整合,烟草电子政务的业务范围不断从重协同管理调整转变为重内控管理。由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人力资源等其他子项目不再投入。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原已投入子项目可以单独运行和管理。

  3. 原“研发及客户支持中心技改” 项目的投入中主要是建立开发测试培训演示环境,网络存储基础设施及客户服务支持、研发管理体系,以及完成业务架构平台、统一消息平台、管理流程平台等共享软件基础平台。目前已完成业务架构平台等三个共享软件基础平台的研发工作,也建立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研发管理体系。原开发测试及培训演示环境因采用虚拟化、云计算等成熟的先进技术,大幅节省了项目投资。公司决定停止实施该项目未完成的客户服务支持、网络存储等基础设施部分,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更具发展前景的电力营销计量业务相关的客户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该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后,项目原已完成的投资可纳入公司研发业务运营。

  基于以上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终止实施以上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4392.43万元,连同募集资金利息722.72万元(其中利息293.44万元是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变更基准日起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产生的利息)共计5115.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公司已按贵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3-014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4月24日发布了201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日:2013年5月20日下午13:30-15:30

  二、接待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66号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董轶凡,电话:0571-28996018,传真:0571-28996009。

  四、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徐智勇先生,公司总经理滕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俞竣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3-015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智勇先生、独立董事陆国华先生、总经理滕学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俞竣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3-017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发出。公司本届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凯平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上述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张凯平、董轶凡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条的相关规定:

  1、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凯平先生: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万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预算主管、财务经理助理,浙江华策汽车有限公司审计主管。

  张凯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都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轶凡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2010年至今一直在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于2011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秘培训班(第九期)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董轶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都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1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版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信 托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中国稀土产业整合之路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A017版:评 论
   第A018版:理 论
   第A019版:数 据
   第A020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