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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汪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伟雄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原因 ■ 上述资产负债表的对比分析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1%,主要是期末未平仓的期货期权的公允价值较上期末增加;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31%,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西矿财务公司”)开展票据贴现业务,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较年初增加15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公司本期对成员单位发放了3亿元的中长期贷款;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38%,主要是本期所持AGO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导致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48%,主要是本期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尚未缴纳; (6)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77%,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公司债利息费用;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2%,主要是支付了部分工程和设备结算尾款及工程项目质保金。 3.1.2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利润表项目及原因 ■ 上述利润表的对比分析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主要是上年末公司转让了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参股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导致本期合并收入减少,同时本期贸易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原因同上;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减少; (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主要是本期费用化的贷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贷款利率和信用证贴现利率较上年同期也下降;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6%,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因销售存货,而转出了上年年初的存货跌价准备;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3%,主要是本期套期保值的浮动盈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0%,主要是本期期货保值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7%,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 (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1%,主要是本期对外捐赠较上年同期增加; (10)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3%,主要是本期冶炼板块子公司亏损较上年同期下降。 3.1.3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现金流量表项目及原因 ■ 上述现金流量表的对比分析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9%,主要是本期工程项目基建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 (2)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主要是本期到期归还的银行贷款和支付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交易之余款收取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就转让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余款收取事宜与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大显集团在《补充协议》中承诺为上述债务同时提供其他等效担保,方式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以其土地收储补偿款无条件履约担保,其他第三方提供的连带保证担保和资产抵押担保。 截至2013年3月31日,大显集团仍未完成剩余2.4亿元股权转让款和再生资源欠我公司1.29亿元的债务偿付。目前,公司已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向对方及其担保方发出催告函,并就大显集团复函中提出新的还款方案进行论证谈判。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按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供应原材料的承诺:根据公司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的相关承诺,公司应当按市场价格向其供应锌精矿原料。 (2)控股股东关于不竞争的承诺: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签订的《不竞争协议》,西矿集团同意其本身及其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从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并授予本公司优先购买西矿集团有关竞争业务的权利。该承诺函自签署并经西矿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西矿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少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当日失效。 上述承诺均如约履行,未有违反。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2012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8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238,300,000元(占2012年度可分配利润42,526,400元的560.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无送股及转增。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上述分红政策的执行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海涛 2013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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