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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景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7.93%,主要系公司本期装修费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8.53%,主要系公司本期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4.15%,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年终奖金等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6.21%,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交增值税增加,计提的税金附加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1.83%,主要系本期合同订单量增长,预收款项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55.18%,主要系本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总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49.43%,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成本也相应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77.22%,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计提的税金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58.39%,主要系本公司人员费用及其他销售支出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系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69.18%,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81.38%,主要系本期无退税收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75.46%,主要系本期回款减少,其他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52.04%,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8月20日,重庆倍嘉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倍嘉公司)以本公司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因买卖合同而收取的货款3,212,390.00元,支付违约金6,824,365.31元(包括直接损失)。本公司依法积极应诉答辩,并对倍嘉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倍嘉公司向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7,287,860.00元,支付违约金3,000,000.00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在2013年1月开庭审理此案(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截止报告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宣布一审裁判结果。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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