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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1版)

  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预测。

  此议案关联监事程书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54,439,317.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39,186,500.00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34,933,310.00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1,293,169.02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8,212,838.55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1,065,795.9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1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股份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瑞丰化肥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实施完成。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2011年3月1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定期存款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12年度经营情况,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2年关联交易概述与2013年预计情况

  1、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注:安徽新中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远化工”)于2013年1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公司注销相关事宜。根据决议,本公司原持有的新中远化工11.17%的股份折算为持有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926%的股份,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此事宜正在办理中。公司高管担任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构成我公司关联法人。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公司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程书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13年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95,500.00万元。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2,393.19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作多年,履约情况良好。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上述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同等对待,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发表以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二)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辉隆股份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不存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产生依赖的情况,所签订的合同定价基础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辉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平安证券对公司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关于召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兹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点;

  (四)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

  二、会议议题

  (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

  (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六)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回避);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1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5时。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邓顶亮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3年5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年报信息,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2013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魏翔先生、董事会秘书邓顶亮先生、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保荐代表人徐圣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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