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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8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103,205.08万元,同比增长45.08%;实现净利润4,039.35万元,同比下降29.95%。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40,393,469.91元,扣除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2012年度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1,942,008.20 元。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考虑,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福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22日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52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740,000.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652,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195,497.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544,502.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5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11年5月份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能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关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相关的规定向保荐机构报告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和协议的情形。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为270,703,820.92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04.91万元(其中2012年度利息收入1345.0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5万元(其中2012年度手续费0.6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0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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