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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厚刚 注册资本:430万美元 主营业务:水产品加工、仓储、国际贸易等。 住所:大连保税区IC-54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吴厚刚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振宇 注册资本:8,500万元 主营业务: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20%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孙福君担任该公司董事。 3、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石敬信 注册资本:9,754万元 主营业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等。 住所: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持有本公司45.76%股份的控股股东。 4、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敬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出租;房屋中介;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花木园林工程设计;建筑材料销售等。 住所: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南山屯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相关各关联人业务运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生产的虾夷扇贝、海参、鲍鱼等产品具有突出的差异化、品牌化优势,细分市场份额领先;参股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在国内经营产品品质、细分市场份额领先的鲟鱼、金枪鱼等品种。因此,根据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遵照公开市场原则进行相关交易的定价、付款与结算,交易公平、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戴大双、陈国辉、魏炜、方红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1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4,796股,发行价格每股3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799,97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94,999.3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76,004,973.0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3日到账,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4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6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不超过7,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7日将上述7,7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审核,并由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总裁应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于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将该专项报告同时抄报监事会。 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支行(账号21201520010053000310)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支行(账号34-340001040002153)。2011年3月1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系本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并定期按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检查。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未有违背办法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项目建设地点政府管辖权变更,相关基础设施条件不完备的原因,经公司2011年9月7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獐子岛贝类加工中心项目变更为: 1、建设獐子岛(永祥)贝类加工中心项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110.78万元; 2、与合资方合资设立“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大连保税区冷藏物流项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875.00万元。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结构调整情况 经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滚动25万亩虾夷扇贝底播增殖项目”的实施结构进行调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516.89万元,用于42.2万亩新扩增虾夷扇贝底播海域增殖,其中,底播苗种费为15,095万元,海域使用金为422万元。该扩增海域已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底播。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结构调整的公告》(2012 - 50)。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1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和授予激励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1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11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 4、2011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由136名变更为135名,公司股票期权总额由1,000万份调整为994万份。首次授予期权份数由923.5万份调整为917.5万份。 5、2012年3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计划的917.5万份修订为877万份,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由135名变更为128名。 6、2012年10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76.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27名激励对象。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53.5万份,激励对象为155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7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8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6.5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名。 二、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和数量的情况说明 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李冬霄、毕家民、付春鹏、何克东、武合站、王有亮、吴厚记、蔡培庄、吴亮、王勇、吴龙胜、袁承海、徐涛、王琦离职,蔡铭春因职务调整,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了该15名员工参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162.5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应调整。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原计划的877万份调整为714.5万份,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由128名变更为113名。 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分配情况见附件。 预留的股票期权授予的分配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 – 69) 经调整,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为791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为140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14.5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3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6.5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名。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或职务调整,不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计划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监事会核查情况说明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依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人员名单(修订稿) 一、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二、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2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 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藏物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中央鱼类株式会社及株式会社HOHSUI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8,87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8.75%,中央鱼类株式会社以现金形式出资56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625%,株式会社HOHSUI以现金形式出资56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625%。三方共同在大连保税区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冷藏物流项目,主要从事水产品冷冻仓储、贸易服务等。 为支持冷藏物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其市场抗风险及竞争能力,提升公司未来整体效益,公司同意与中央鱼类株式会社及株式会社HOHSUI按原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向冷藏物流公司增资9,680万元,全部计入该公司实收资本: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8,591万元,中央鱼类株式会社及株式会社HOHSUI以自有资金分别增资544.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冷藏物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68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4月22日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由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53),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大连保税区国际物流园 (3)注册时间:2012年1月6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6)经营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含报关、报验、报检);仓储(不含危险货物仓储);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不含进口分销);冷藏食品研发 (7)股东(发起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HOHSUI、中央鱼类株式会社 冷藏物流公司在大连保税区负责建设冷藏物流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额1.8亿元,占地面积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仓储能力5万吨,达产后年货物吞吐量20万吨。项目建设借助合作方先进的冷链技术和管理经验,将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单体冷库。该项目于2012年8月份开工建设,冷库采用干冰循环制冷方式以及日本进口的配套制冷设备,可大大提高制冷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环保节能,降低安全隐患,具有保温效果好,持续恒温时间长,能耗低等特点,将实现国际一流的“保鲜度”水平。 截至公告日,该项目地基建设已经完成,目前启动冷库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预计项目将于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2、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金额为9,68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冷藏物流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变更为19,680万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所从事的冷冻仓储、贸易服务业务是公司大洋渔业战略的重要组成。公司以海洋牧场、大洋渔业、高原泉水为“三大资源”和冷链物流、渔业装备、休闲渔业为“三个支撑”的产业格局已基本形成,并与日本、韩国、澳洲等国际资源基地展开良好合作,全力推进集团活品、冻品渠道建设,推动企业由规模型、产出型向市场型、利润型转变。保税物流区冷库的建立,为獐子岛集团整合国内外优质水产资源创造了有利平台,为公司的海洋牧场及大洋生态资源产品提供保鲜和安全保障。同时,集团的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将以自有保税冷藏物流基地为依托,通过各环节的协同整合,实现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升“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管控水平。 虽然该项目尚未建工完成,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本次增资能够增强冷藏物流公司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其持续快速发展,尽快实现其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 -2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 3、会议地点:大连万达希尔顿酒店三楼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投票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投票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投资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阎忠吉、王珊 联系电话:0411-39016968、39016112 传真:0411-39989999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 邮编:116001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议案7、议案8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 3、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4*持股数。 4、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3-2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 - 17:00时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吴厚刚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方红星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勾荣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福君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江成祺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阎忠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2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7日以电话、传真和的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3年4月22日下午13:30在公司28层1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蔡铭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有关内容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5、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2012年度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监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112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决定2012年和2013年有关报酬、签订相应合同等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审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蔡铭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薛东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8、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董事、监事实行津贴制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如下: 1、内部董事津贴10,000元/年; 2、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80,000元/年; 3、监事津贴10,000元/年。 本议案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依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 - 21)。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蔡铭春,男,1971年生,清华大学EMBA毕业。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监察部经理。曾任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监事会主席、采购中心总监、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2010.12-2012.08,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2012.08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监察部经理。 薛东宁,男,198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养殖二公司主持工作副经理。曾任本公司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员、养殖事业一部增养殖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2012.04-2013.01,任本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养殖分公司副经理;2013.01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养殖二公司主持工作副经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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