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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3-030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公司于2013 年4月18日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 年4月23日下午2:0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 年4 月22日-2013 年4 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4月22日15:00 至2013 年4 月23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海格通信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613,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2,506,510股的53.416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40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5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7,4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50,7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6%;弃权150,6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48%。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7,4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50,7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6%;弃权150,9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0%。 (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7,4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50,7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6%;弃权150,9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0%。 (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77,4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201,4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34%;弃权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 (五)《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77,4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50,7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6%;弃权150,9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0%。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7,4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50,7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6%;弃权150,9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华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77,4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50,7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6%;弃权150,9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7,774,44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2%;反对47,4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99%;弃权154,2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26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77,41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47,48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67%;弃权154,26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6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77,41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47,48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67%;弃权154,26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6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177,377,2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47,4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67%;弃权188,79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63%。 公司独立董事李新春先生、崔辉先生、田丽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黄菊、李桂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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