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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3日,其中: 交易系统:2013年4月23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3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4月2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独立董事王平心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9,876,7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3.4482%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9,822,15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3.4396%。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5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13年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系SEB S.A.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股东,计452,832,233股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6,997,1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8、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选举Harry Touret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29,822,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9897 %;反对0股;弃权54,585股。 2)选举 Vincent Leonard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29,822,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9897 %;反对0股;弃权54,585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829,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47,315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3月30日及2013年4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苏泊尔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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