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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震国律师、唐永生律师列席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202,270,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8.1关于公司董事陈亚妹、乔昕、陈熙亚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亚妹、乔昕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8.2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东红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01,901,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宋东红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8.3关于公司董事吕昌荣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01,949,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吕昌荣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8.4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吕培荣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9.1关于监事王丽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2关于监事陈晓燕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亚妹、乔昕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9.3关于监事张维201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27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震国律师、唐永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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