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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3版)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6个月,,2012年10月开始建设,2014年3月建成。生产期从2014 年4 月开始, 2015年达产。公司目前已设立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事宜。公司与瑞典SRM公司的合作进展顺利,已完成新型螺杆制冷压缩机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并形成样机,产品性能测试已完成。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各项建设筹备工作。但由于该项目尚未取得建设用地,原定于2012年10月开工项目基地建设未能按时进行,该项目将延期。公司在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以期尽快获得项目地块审批文件的同时,也在努力探讨在现有条件下开展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小规模生产的可能性。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1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04月28日起将搬迁新的办公地址,现将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 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电话:0591-28513121 传真:0591-28513121 邮箱:snowman@snowkey.com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在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1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担保概述 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雪人”)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现香港雪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外币借款,主要用于认购瑞典OPCON AB公司在斯达克OMX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定向增发的股份。公司为香港雪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0601****) 注册地址:UNIT 03F 15/F CARNIVAL COMM BLDG 18 JAVA RD NORTH POINT HK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设立时间:2013年4月9日 业务性质:贸易和投资 股东及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持股10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香港雪人为新设立公司,尚未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公司未有负债,资产负债率为0。 三、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香港雪人购买瑞典OPCON AB公司在纳斯达克OMX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定向增发34,441,415股的股份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意见 香港雪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香港雪人认购OPCON AB公司10%的股份,成为OPCON AB公司第二大股东,有助于加深公司与OPCON AB公司以及其全资子公司SRM 公司之间合作,加快实现公司产业升级与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香港雪人提供3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参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直接关联的企业的行为,公司购买OPCON AB公司的股份持有期将在3年以上,因此不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界定的风险投资的范畴。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在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香港雪人购买瑞典OPCON AB公司在纳斯达克OMX斯德哥尔摩交易所定向增发34,441,415股的股份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香港雪人认购OPCON AB公司10%的股份,成为OPCON AB公司第二大股东,有助于加深公司与OPCON AB公司以及其全资子公司SRM 公司之间合作。同时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参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直接关联的企业的行为,公司购买OPCON AB公司的股份持有期将在3年以上,因此不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界定的风险投资的范畴。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未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滨海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黄杰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支广纬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2年总体经营情况为: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47.57万元,比上年降低5.72%;实现利润总额8,040.23万元,比上年降低20.04%;实现净利润6,889.02万元,比上年降低19.60%;每股收益为0.43元,比上年降低37.68%。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1,150.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14,920.74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天衡审字【2013】00835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68,890,167.39元,扣减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99,543.77元,2012年度实现的尚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790,623.62元。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19,200,000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聘任林松生先生、华耀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即2013年4月22日)起计算。 任林松生先生简历、华耀虹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该事务所自2007年以来一直为公司审计单位,且在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万(400,000.00)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福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授信业务。 12、审议并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认购OPCON AB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26,864,303.70SEK(注:SEK为瑞典货币单位克朗,目前,100SEK约兑换人民币94.6611元,实际汇率将以中国银行的当日挂牌汇率为准)认购瑞典OPCON AB公司在纳斯达克OMX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定向增发34,441,415股的股份。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为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外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林松生简历 林松生,男,1961年04月15日生,日本国籍,中国华南理工大学机械系化工设备防护专业毕业。1982.8-1991.4 福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职;1991.4-1996.4 移居日本、就职于特殊工业株式会社;1996.4-2001.6 就职于山城工业株式会社、任八尾工厂的工厂长;2001.6-2005.3 参加山城工业株式会社投资成立的上海山城塑胶有限公司筹建,任副总经理;2005.5-2010.3 就职于昭和精机械工业株式会社(原属于洋马集团);2011.12-2012.10就职于黑田化学株式会社,派驻鹏映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2、华耀虹简历 华耀虹,女,1978年生,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曾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05月0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汝捷先生、独立董事黄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汝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伟贤先生、副总经理华耀虹女士及保荐代表人周昕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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